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如何结案?案件证据必须注意“三性”

证据的三性

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在正常情况下驳回。解雇的原因将在结案报告中明确说明,因为证据不足。如果证据不足的案件在进入审判程序后才被发现,刑事法院很可能对此案作出无罪判决,人民检察院将承担赔偿责任。

证据的三性

1。刑事案件中证据不足的案件如何处理?1991年,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调查阶段证据不足,该案件将直接驳回。如果在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而检察院也可以不起诉直接处理案件。如果法庭处于审判阶段,法庭可以宣布他无罪。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定罪量刑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所有案件的判决都应基于证据、调查和研究,而不是轻信的供词。如果只有被告的供词而没有其他证据,被告就不能被判有罪和受到惩罚。没有被告的陈述,如果证据是可靠和充分的,被告可以被判有罪并受到惩罚。

3因此,如果证据不足,应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或者如果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应作出无罪判决。

证据的三性

2,证据三

(1)合法性

1,证据必须由法律人员收集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收集证据的法律人员包括检察官、法官、当事人、辩护人和代理人。法律不认为上述法律人员收集的证据具有证据能力。

2,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这些程序性规定涉及收集证据的方法、手段、步骤和方式。

3,证据必须有合法类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刑事证据包括以下七种:物证和书证;证人的证词;受害者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说明;鉴定结论;勘验、检查记录和视听资料

5,证据必须有合法的形式

6,证据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核实

证据的三性

(2)相关性

证据的相关性要求诉讼过程中所包含的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的相关性并能证明案件事实这表明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相关联,否则对案件没有实际意义,应予以丢弃。换句话说,原则上,所有不相关的证据都应该排除在外。这是相关性规则。证据的关联性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二是证明事实对案件事实有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3)客观性

1,证据形式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具有客观存在的形式,能够被人以某种方式感知

2,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事实,而且必须是客观事实的反映

3,指证据本身的内容必须客观证据的客观性不仅要求证据是客观事实的反映,而且要求证据本身的内容必须符合客观发生的实际情况。

证据的三性

5,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我们做到: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时使用原话,准确表达陈述的原意,禁止诱导性讯问在收集书证和物证时,不得改变书证或以类似物品代替特殊物品的物证。要求证人用自己的眼睛说出他所看到和听到的,而不是道听途说或主观猜测。

总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没有办法给嫌疑犯定罪和判刑。缺乏一些关键证据甚至不能排除公安机关本质上是在逮捕错误的人。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这取决于发现证据不足的阶段。然而,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检察院都不可能发现证据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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