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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10月30日,商务部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终止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的反倾销终裁调查,对被调查产品适用的反倾销措施于2019年9月28日终止从2019年9月29日起,中国将不再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台湾的进口聚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
1992年9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03年第4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为期五年。2年9月29日,调查机关发布2009年第69号公告,决定将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的反倾销措施延长5年。
2年9月28日,调查机关发布2015年第36号公告,决定将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的反倾销措施延长3年。终止对原产于俄罗斯的进口聚氯乙烯的反倾销措施
1992年9月28日,应中国内地聚氯乙烯行业的要求,调查机关发布2018年第6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进行最终复审和调查 1992年9月24日,本案申请人向调查机关申请取消最终复审调查,并请求终止聚氯乙烯反倾销最终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