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法院:16名恶势力成员因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被判刑。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7年23日,广西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罗谋青等16人犯罪,并全程直播。

199法院认定,2010年9月,柳城县某镇某村发生了两处山林权属纠纷。有关部门按照“谁造林、谁管理、谁保护、谁所有”的原则,明确了林地和林木的所有权

但是村里的一些村民仍然认为这些树是村里的集体所有。在这个村子里,罗牟青是组织者,罗牟捐了款,罗牟立、杨谋华等人是主要成员,还有其他人参加了恶势力。他们以维护“集体利益”为名,多次用威胁等手段阻止受害者合法砍伐和运输树木,造成受害者损失3万多元。

2年11月3日22: 00左右,罗牟利、杨谋华、龙某因不满被害人侵占山区集体林地,以被害人的民族为名,伙同刀具在山上砍下约400棵桔树。根据评估,受损的柑橘树价值19236元。

199法院认定,罗牟青等13人以威胁等手段阻碍他人合法砍伐、运输树木,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生产和经营,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杨谋华、罗谋利、龙某故意破坏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三个人犯了几项罪行,对几项罪行的惩罚是合并的。据此,1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3年至1年和1个月不等的刑期。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