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是合法登记的已婚夫妇。在产假期间,妇女享有在一定时间内照顾和照顾另一方的权利。然而,需要陪产假的夫妇应该意识到,如果他们不符合相关规定,他们很可能得不到单位的批准。目前,尽管各地区的计划生育法规各不相同,但经过仔细检查,它们有一些共同之处。
例如:
1。上海的“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对夫妇应该有两个孩子。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享受30天的产假,男方享受10天的陪产假
2。《深圳劳动法》关于男性陪产假的规定:对于女职工年满23岁并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并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产假可延长30天,男子应享有10天的哺乳假——如果第一个孩子是双胞胎,男子不应享有哺乳假。
你可以发现,上述两个地区关于陪产假的规定有相似的侧重点:“依法生育,依法登记结婚后生育”,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要申请陪产假,就必须婚后生育。婚外生育明显违反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我们也要注意,婚外生育≠未婚怀孕
除了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婚生”之外,还有一个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于当前二孩政策的放开,许多人会选择生二胎。但是,如果没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第三个孩子是合法出生的证明,这可能被认为是非法的,用人单位不会批准陪产假。
因此,需要陪产假的夫妇应该看清楚。如果生育是非法的,陪产假可能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