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时代进步勇于服务创新——辽宁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

顺应时代进步,勇于服务创新,努力开创辽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届辽宁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换届)代表大会

1992年12月2日,辽宁省物业管理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在沈阳富力万达文化酒店召开。辽宁社会团体、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团体领导共同出席了会议。会议成功完成了会议内容和组织程序,选举产生了新的董事会。第一届协会会长李尚立同志再次当选为辽宁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主席。会议还表彰了2018-2019年辽沈地区房地产行业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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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成立于2015年,是辽沈地区众多物业企业响应国家号召,经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的行业社会组织。四年来,第一个行业协会坚持“务实、开放、服务、创新”的工作原则。它聚集了全省房地产业的智慧和力量。它密切关注改善民生、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这三大主题。通过行业培训、动员、讨论、观察、竞争和比较,加强了行业自律,改善了人民生活环境。2018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辽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沈阳市推进“三市联动”工作,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身核心力量和资源优势,细化分工,强化实施,进一步发挥了统筹推进城市建设和沈阳市“三市联动”工作的关键作用。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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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九大以来,社会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新的经济和正常发展的机遇。对于发展相对滞后的辽沈房地产业来说,这更像是逆势而行。如果你不前进,你就会后退。辽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党的十九大的指导下,辽宁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依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职能,在第一届任期内向省、市“NPC、CPPCC”和政府部门提交了《关于加强房地产部门物业管理事项和事件监管的意见》等多项议案和相关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须知》和《关于维护现有良好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议》,为辽宁-沈阳房地产业

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辽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新行业协会的重新启动和新的历史时期,面临新的历史挑战。新成立的省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不断完善自身发展的同时,将继续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充分发挥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的功能,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倡导创建“红色物业”和“智慧社区”,引导传统企业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辽沈地区的物业同仁也将以不忘您的首创精神和宗旨,为辽沈地区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辽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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