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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我公司合法取得位于五申高速公路嘉鱼东服务区的两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今年1月,与湖北省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全部付清。然而,当该地点被移交时,发现这两个地点已被围起来,由其他公司建造的两个新加油站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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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已多次致函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嘉鱼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尽快依法办理土地交接手续。然而,今年3月,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我公司发出文件,决定取消与我公司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现在,在我们公司已经占领的地块上,其他公司的加油站已经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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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公司被相关部门要求取消合同,而合法取得的土地却被其他公司非法占用?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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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林坦石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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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服务区无油”——在武汉至嘉鱼高速公路上,靠近嘉鱼东服务区,路边的标志非常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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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记者抵达湖北省嘉鱼东服务区,看到两个写有“中石化”字样的加油站已基本建成,但尚未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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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油轮已经安装好了武汉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室主任王表示,这是公司竞标的两块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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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其他公司的加油站建在林坦公司赢得的土地上?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资源局)为何终止与林坦公司的土地出让合同?记者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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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拥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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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坦公司:通过“招标、拍卖和悬挂”赢得土地
中石化咸宁分公司:中交童嘉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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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还记得去年竞标的心情:“去年12月20日,我们与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土地上市确认函。”作为一家私营企业,我们非常高兴能够获得位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两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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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8年11月20日,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嘉鱼县官桥镇竹沙村(位于嘉鱼东高速公路服务区)甲(挂)网2018] 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二、加油加气站的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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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日,我们与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后我们全额支付了1100万元“王说,我原以为我可以顺利得到这块土地,但后来的进展却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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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我们与交接负责人嘉鱼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头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确认地块。”回忆起王当时的情景。有人在现场工作。两个加油站的遮阳篷已经建成。与去年的宣布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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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建造了这座大楼?公司有权处置建筑物吗?”王说,中信证券的随行人员说“我们不在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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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林坦公司要在这两块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设中石化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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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湖北咸宁石油公司总经理徐志勇表示,湖北中交佳通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童嘉”)与咸宁市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武深高速公路童嘉段配套服务区由中交童嘉建设运营。2016年,中石化与CCCC·童嘉签署了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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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将服务区的整体管理权移交给我们,包括由CCCC租赁和运营的加油站”许智勇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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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拍卖申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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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局:土地转让是合法的,CCCC童嘉没有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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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坦公司:中国焦家通没有参与拍卖,怎么能转让给其他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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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坦公司表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获得了合法合规的土地,而中石化咸宁分公司则表示,该公司是从CCT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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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周学群表示,去年10月,中智与童嘉中交集团签署了《土地收购储备补偿协议》,随后中智委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交易土地进行收购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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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惯例,应该有一个‘招标和拍卖’程序嘉鱼县副县长魏凡表示,武深高速公路是由中国交通总公司投资建设的。此外,原中国交通运输总公司童嘉分公司还对嘉鱼东服务区地块进行了土地平整等工作,并支付了征地拆迁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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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原本“打算对地块进行投标”的中国交家通没有参与“招标拍卖”魏凡说:“CCCC·童嘉当时可能没有人事变动,或者政府没有充分协调,错过了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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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出让方不得在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设置任何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肖卫伟表示,CCCC童嘉没有参与拍卖,最终林坦公司以原价赢得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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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王表示,中国焦家通没有参与拍卖,也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转移到中石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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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给本报的声明中还表示,“土地出让行为是合法的”,“武汉林坦石油有限公司的土地招标行为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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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解除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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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投资公司:林坦公司拒绝接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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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坦公司:如何恢复在建新建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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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招标是合法的,为什么国土部门要取消与林坦公司的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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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出让方同意于2019年2月18日前将出让地块交付给受让方。负责交付的单位是嘉鱼县投资公司。交付条件为“当前土地状况”和“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提出交付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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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个条款给双方的争端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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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市投资公司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关于建议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函》,函中显示,1月23日,林坦公司“以地上建筑残留物为由拒绝签署土地出让文件和接受地块”3月14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该函决定解除与Tamlin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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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表示,公司并没有长期拒绝接收土地,而是多次催促。1月24日、2月13日、2月27日和3月18日,林坦公司分别向嘉鱼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城头公司发出了《关于要求合法交付土地的紧急联络函》,明确表示“两块地块仍被简易建筑围墙包围,内部有大型新建和在建项目”,“符合法律要求的土地应尽快交付给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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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土地交付的负责人是城市投资公司,但土地转让合同明确规定土地按原样交付。””魏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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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时候什么样的“现状”才是“现状”?在这方面,土地转让公告和转让合同并没有明确说明争议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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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回忆说,去年12月21日,公司中标后第一次来到现场。“那时,只有一个坑和一两个柱子。我们认为这是“现状”。"然而,一个月后,当工地移交时,人们发现加油站的顶棚已经建成,加油站建筑也已经形成。我们认为,土地的现状应以“招标拍卖”时的现状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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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状”发生变化,不清楚如何处理地上建筑,1月23日,双方没有在现场签署确认函。1月31日,城市投资公司在回复中称,地上建筑残留物由土地受让人自行清除。然而,林坦认为,地上建筑不是“遗留物”,而是“大规模的新的和正在进行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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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回应,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人舒表示:“土地移交后的现状就是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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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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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坦公司希望根据法律法规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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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童嘉没有具体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目前,该地块上的加油站设施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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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月7日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指出,中石化湖北咸宁石油公司在管桥朱砂村乌申高速公路服务区内擅自建设加油站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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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它一直是建造而不是停止?回忆十几个月的经历,林坦公司法人张君伟叹了口气,感觉像是爬山又要摔倒了,好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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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湖北咸宁石油公司总经理徐志勇表示:“我们签订的合同是经营30年。到目前为止,加油站无法运营,我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我希望这个问题能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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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魏凡说:“我们想终止合同,也给林坦公司发了一封信去办手续,退回1100万元,但对方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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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依法竞标,目前仍在为这两块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张君伟说,他希望土地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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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记者致电中交童嘉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王跃强他说他会协调这次采访然而,打了几个电话后,记者没有打通电话,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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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童嘉表示:“这是建设时期的遗留问题。据我所知,嘉鱼东服务区的这两块土地已经被其他公司拍卖,但具体细节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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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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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冀参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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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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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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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反映了个别企业对法律程序的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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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土地被转让给其他公司使用,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仍在继续。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法律程序都是不可忽视的。这不仅是法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平竞争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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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无论大小企业,都要坚持依法规范经营的底线,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和公平竞争。事实上,对于企业来说,坚持法治不仅是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降低交易成本、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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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离不开政府依法行政、诚实守信,各种市场主体都受到平等对待。一方面,要改变服务理念,解决企业问题,让企业放心投资。另一方面,我们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总是在法律框架内思考问题和作出决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打好基础,做好长远规划,形成良好的商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