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工资和支付工资是许多会计人员在实践中遇到的一个大“陷井”:应计工资和支付工资有什么区别,如何解释?应计工资与实际支付不同。如何进入?您如何为企业承诺支付给员工的五项保险和一项基金进行登记?今天,我们一起回答了所有的问题!
首先,应计工资与已付工资之间的差额应明确
应计,即计算和提取。其主要功能是:
1。一些已经发生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被预先包括在内。请注意,这应该在权责发生制的前提下进行,并且不能随意推进账户。
2,根据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和提取有关规定(如某些商品被保留或减值)
3年部分应付账款的预计金额,记入本科目
4、符合会计制度的其他预期项目
简而言之,就是预付下个月的资金或工资
的问题更容易理解,主要是上个月的工资问题。
事实上,工资的预提利息是相对于工资的支付而言的,而不是绝对的预提利息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入哪个月的费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工资要到月底才能支付(补充说明:这就是为什么工资计算和支付的滞后)
。因此,在月末(与其他应计和结转分录一起,通常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有必要根据历史情况或通过其他方式估计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并进行应计分录。
首先,不管是什么会计分录,都必须记住借贷关系,如下表所示:
那么,如何为应计工资做会计分录呢?(本文集中于工资的提供和分配,没有对社会保障和公积金条目进行深入分析)
1。在提供工资(即上述企业用于支付工资的资金)时,
借入:管理费用(用于部门内容的支出,如果是用于销售,则计算销售费用)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工资
2。社会保障(企业部分,即企业自有部分)
贷款:管理费用(同上)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
贷款:银行存款
我应该如何处理下个月工资支付的会计分录?
1。
支付工资时的
贷款:员工应付工资-工资
贷款:其他应付款项-社会保障(注意这一次是员工的个人社会保障)
应付税-个人所得税
手头现金/银行存款
2。提交杜宝时,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同时提交部分企业和部分个人)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提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款:应纳税款-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注]
社保在处理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因地而异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企业缴纳部分比例,可计入“管理费”
3预提工资与实际支付不同,如何录入?
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应计工资大于实际工资,应做如下分录:
贷款:行政费用-工资红字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红字
如果 分录如下:
贷款:管理费用-工资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工资
1,企业社会保障缴费: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
贷款:银行存款
2,下月工资支付时,企业承担的部分公积金对应分录为:
贷款:行政费用-住房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款:管理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注:当您向社保局缴纳保险费用并向税务局申报纳税时,您应支付从其他应付款中扣除的全部社保部分以及单位承担的部分
因此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款:其他应付款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应付款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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