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教育局学生膳食配送服务简称“萝卜采购”

今年3月,盐城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全市公办中小学课外服务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集中用餐工作的意见》等四个惠民务实文件,使广大学生和家长受益,受到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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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家长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盐城市教育局近日下发了《盐城市中小学集中餐饮企业配送服务竞争性咨询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6所市级中小学的学生餐进行集中配送,对外采购。“有两所学校有自己的食堂,这违反了省教育厅的规定,是非法的“家长们说,盐城的文件还规定,所有自己经营的学校食堂都应该独立经营。

8年7月7日,盐城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反应,这完全符合规定。

[事业]教育局公布6所学校采购公告记者注意到该公告发布于7月17日,项目名称为盐城市中小学学生膳食集中配送服务。“简述”一栏的总体内容如下:盐城市中小学中,有四所学校没有食堂,也不具备新建食堂的条件,如石川昌河小学、聚衡路小学、田家炳小学和康居路初中。两所学校,如市实验小学和杜妍路实验学校,都有学生食堂,但它们的供餐能力不足。

”六所学校有20829名学生,有些学生秋季学期需要在学校吃饭。现在,决定通过向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购买服务,为学校提供集中的食品配送服务。“公告称,盐城实验小学和杜妍路实验学校将在今年夏天改造食堂硬件设施。8月中旬,两个翻修后的厨房以及原有的设备和设施将移交给中标者,由其负责运作。

此外,公告还显示,中标人可以使用自己的中央厨房以及市实验小学和杜妍路实验学校的厨房对学生的饭菜进行烹饪和重新包装,并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向有需要的学校提供食品配送服务其中,实验小学的厨房除了为校内师生提供膳食外,还负责为川江小学和田家炳小学的学生提供集中膳食。除了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外,杜妍路实验学校的厨房还负责为聚亨路小学和康居路初中的学生提供集中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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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1]教育局的采购公告合法吗?

”盐城实验小学和杜妍路实验学校有自己的食堂,不能承包出去。即使公告说餐饮能力不足,学校也只能在改造后独立运营。部分家长认为此次购买公告不合法,并发现苏教财(2013)10号下发的《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切实维护师生权益的通知》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由学校自行经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在2013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收回。

”此外,盐城市教育局于2019年3月17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集中用餐工作的意见》文件解释中再次明确,学校自办食堂应独立经营,不得对外承包或营利性经营。“家长们表示,盐城市教育局的公告明显违反了省教育厅文件的精神,也违反了他们自己对盐城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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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端二]是为外国企业量身定做的吗?来自

现代快报的记者注意到,公告中的“签约”栏目规定,中标公告无异议完成后,中标人将分别与采购学校签订临时供餐合同。如果中标人是外国餐饮企业,中标人在盐城主城区注册新的餐饮(食品)公司,并按照招标协议投资中央厨房后,新公司将分别与采购学校签订正式合同,中标人和新公司将对签订的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为什么签订临时合同?为什么投标外国企业的内容如此详细?”还在等待外资企业在盐城登陆吗?“家长们正在猜测投标文件是否是为外国企业量身定制的。

[教育局]完全是按照

|的规定,1998年6月6日下午,现代快报的记者来到盐城市实验小学,学校食堂里传来阵阵敲击声,工人们推着车不停地运送废石工人们说,这是学校厨房的翻新工程,必须在8月底前交付。在杜妍路实验学校,食堂的升级也在进行中。

8年7月7日上午,记者致电盐城市教育局副局长姜吉。他的手机和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这是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不仅是某所学校,而且是所有需要在大城市地区提供膳食的学校。这完全符合规定对于家长提出的问题,盐城市教育局设备与产业发展中心主任刘雪涛说但当谈到具体问题时,刘雪涛说有事发生,并拒绝了采访。

”是一个惠及全民教育的实践项目。具体来说,负责教育的行政部门正在操作它。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让我和教育局联系一下“盐城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孙萌说,要做实事,就要努力让社会和群众满意。

[律师]招标公告不符合有关规定。江苏江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有财认为,目前盐城市教育局发布的招标公告不合适。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通知,现有食堂内的中小学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外包。

的刘有财表示,盐城市两所学校的食堂一旦外包,为其他四所学校的学生提供送餐服务也明显违背了江苏省教育厅通知的“公益”和“非营利”精神。“这么大的实践教育项目涉及太多的社会方面。主管当局应举行听证会,让更多的家长参与,让更多的合规企业参与。只有公平和公开,我们才能走得更远。“现代快递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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