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日常工作和生活交流离不开它。
但是对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在微信上聊天时要小心。你的聊天记录将被用作内幕交易的证据。
福建证监局近日披露了两份行政处罚书,其中两人因通过微信传递内幕信息被罚款110万元,损失近150万元。
微信语音构成内幕交易
事情是这样的,从2017年底到2018年春节前后,观复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林家家族(包括林木春、林木宏、林木智、林木昌等4名成员),转移了对观复股份的控制权
2年5月11日018,林氏家族口头委托石茂华寻找重组方,接管林氏家族持有的“观复股份”,通过重组盘活公司资产。
石谋华找到了钢网董事长周谋峰,建议钢网收购林家族股份,将上港集团并入股份。同时,他建议周谋峰与铁网董事长王某沟通,将铁网并入股份。周谋峰同意了上面的计划
后,石某华给林某长反馈了沟通情况,林某长同意
周谋峰和刘长江讨论收购上海上钢(刘长江代表周谋峰持有上海上钢90%的股份,李谋江代表周谋峰持有上海上钢10%的股份)。刘长江同意,刘长江授权周谋峰代表上海上海港与观复谈判
之后(2018年5月22日之前),石谋华在上海与刘长江会面,讨论观复股份收购上海上钢的事宜。刘长江批准了观复股份公司收购上海港的计划。
2年018年5月22日下午,林氏家族的代表石谋华、周谋峰、林谋红在深圳会面,达成口头战略合作框架,基本确定2018年5月底停牌
2年5月22日018后两三天(2018年6月1日起约一周,不迟于2018年5月30日),周谋峰通知刘长江观复,表示愿意购买上海港
问题来了
2年5月31日018,13:01,刘长江通过他的微信向周谋峰发了一条短信,但后来撤回(该短信的撤回记录保留在微信聊天记录中)
刘长江问周谋峰“是”。周谋峰回答“不要在微信上发”和“是”,并给刘长江发了一个声音。声音的内容是“不要说太多,不要说太多关于并购的信息,不要说太多,这些都是内部信息。”
刘长江回复“明白”
13:15:09,刘长江控制的“刘长江”证券账户通过银行和证券转账转账200万元。13:57:16,“刘长江”证券账户通过银行和证券转账转账150万元。以上两笔转账已转账350万元
14:21:28,“刘长江”证券账户委托“观复股份”100万股,每股4.05元截至当日收盘,共售出近84万股(期间未退股),交易金额近340万元。
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相关公告、交易记录、相关信息描述、微信记录等证据证明。最后,福建证监局决定责令刘长江处理非法持有的观复股票,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按观复股票复牌后首次跌停板当日(2018年9月3日)每股2.93元的收盘价计算。“刘长江”证券账户持有的“观复股票”账面价值损失近100万元。
微信也可以作为证据。
也是上述情况。另一个89年出生的女孩也知道内幕,在停牌前买了大量观复股票。
2年5月22日018时18分36分,周谋峰通过微信向任敏源表示“与观复的框架协议今天已经签署”
| 9:53 1992年5月31日018,周谋峰通过微信与任敏源通话25秒10:20:15,“任民源”招商银行账户(尾号5328)转入证券账户10万元
10:26:26,“任敏源”招商银行账户(尾号5328)收到其母亲程某转来的390万元资金韩
10:28:57,“任民源”招商银行账户(尾号5328)转入证券账户400万元,证券账户可用资金为410万元005.65元
10:35:44,“任民源”证券账户申请“观复股份”51.36万股,每股3.99元截至当日收盘,共有近540,000股股票被交易(在此期间没有撤回订单),交易价值超过2150万元。2018年9月3日,任敏源出售了上述购买的全部“观复股份”,总出售金额超过1570万元,累计亏损约55万元。
福建证监局认为,任敏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通过微信联系了知情人周谋峰。他的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一致。交易活动明显异常,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和利用内幕信息从事交易活动。现有证据可以认定任敏源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现有证据可以认定任敏源为内幕交易
1是任敏源与内幕人士周谋峰的接触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高度一致。周谋峰通过微信向任民元表示“与观复的框架协议已于今日签署”,周谋峰和任民元在调查阶段均承认“与观复的框架协议已于今日签署”指的是观复股份购买上港股份。
2是任敏源与知情人周谋峰的接触时间与他交易“观复股票”的时间高度一致,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周谋峰通过微信与任敏源通话25秒,任敏源立即将钱转到账户上购买股票。
3是任敏源无法对其交易异常做出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任敏源在听证会上表示,他2018年5月的税后月收入约为2万至3万元。他在2018年5月31日借钱购买“观复股票”的原因是“一个意外,他想到就买了”。显然,他对借390万元大量购买“观复股票”的解释缺乏足够的合理性。
最后,福建证监局对任敏源处以50万元罚款
你在微博微信上发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法庭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未来,微信和微博聊天记录可以正式用作诉讼证据。
根据本决定,电子数据包括以下信息和电子文件:
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讯信息;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文件、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用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证据进行判断的案例。一些分析人士认为,该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正式确认了微信和微博聊天记录在司法解释中的证据地位。
证券法加大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最高可达10倍罚款据报道,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规定,任何人知道或非法获得有关证券交易的内幕信息,并非法提供内幕交易的,将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至500万元的罚款从事内幕交易的单位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至200万元的罚款资料来源:中国基金报(身份证: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