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机关和机构工作通常是一件“保全面子”的事情。要讨论职业鄙视链,成为政府机构的一员几乎意味着你已经站在了鄙视链的顶端。然而,尽管如此,许多人仍在抱怨政府机构的待遇。经过一个小汇编,相当多的人都在讲“
比其他人有更多的工作,为什么工资这么低
”这样的故事,所以小汇编可以给你一个全面的原因分析。
在上述情况下,你很有可能被劳动服务部门送到某个机构。目前网上招聘公告基本上是“XX机构直接招聘公告”和“XX机构招聘XX人员”。这些公告也经常刊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展览栏上,所有主要培训机构和公众号码将一起转发,给人一种非常混乱的感觉。我们应该知道,政府机关和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招聘只不过是国家和省级公务员年度考试、省级和市级公共机构考试,在少数情况下,招聘将在统一考试之外进行。即使一个政府机关或机构在非统一考试期间因一些紧急事项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的人数也很少,通常只需要几个人。招聘启事上要明确写着“XX单位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
那么为什么政府机关和机构不能只雇佣正式员工呢?
首先,事业单位全面实行
就业制度;
其次,在政府机构中做临时工的人不能签订支付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的合同。原因很简单。机构不等于企业。除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外,未办理组织人事部门调配手续的人员不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这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最后,
机关和事业单位没有用人权,干部和职工的调配权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控制。即使所谓的“合同”是私下签订的,也是无效的。
但是政府机关和机构总是缺人工作。如果没人工作呢?
机构可以向具有劳务派遣资格的机构购买劳务。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了人员使用的红线,购买劳务的费用将计入正常的年度支出预算,属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劳务并在离开时招标的过程。仔细观察可能会发现,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和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公司都是此前在XX公司劳务采购招标中中标的公司。这种运作模式造成了“三赢”局面:机构
只支付一小部分资金,但
在合理和法律上缺乏人力;劳务派遣公司已经获得了一些利润和与政府合作的“声誉”。渴望进入政府机关和机构的员工获得了更多参与政府机关和机构工作的机会,并获得了更多工作。
,然而,理论上没有真正的三赢模式。三赢背后是什么?
让我们假设一下!
我想象一个“XX单位向社会购买劳务的通知”。需要服务的人数为130人,投标价格控制在300万,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高中以上学历有限制。最后,还指出中标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这里面有矛盾。根据中标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事实,中标价格为300万,中标公司按300万计算:300万-1.8亿增值税= 282万(不包括中标服务费、印刷费和城市建设费等小额税收)
当地最低工资为1910元,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为3500元,未缴纳公积金。那么这130人的年成本可以简单地计算为:130x(1910+931)x12=4,431,960,其中130是人数,1910是扣除社保缴费前的个人最低工资,931是公司按3500元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的社保缴费,成本为443万元
奇怪不奇怪?按照这种方法,公司怎么可能赔偿160多万元呢?
所以假设的操作可能是这样的,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用各种方法聚集了130个人为公司支付社会保障费(亲属、支付他人等。),获胜项目a使用这些人,获胜项目b使用这些人,获胜项目c等等。,利用当地信息的不对称性,合法中标,然后通过各种方式招聘人员。这些招聘人员的工资不会一个一个地为每个人计算,每个人都可以自己计算。注释
!小编辑的计算方法仅限于我的“假想”公告,适用于实际情况。实际情况如何仍有待大家去探索。
当你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的招聘考试,进入劳务派遣机构时,你将面临相当大的工作压力。为什么?给你留下轻松的工作是不可能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基本上处于管理岗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只要你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工作量对薪水影响不大。作为服务提供商,你应该根据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仅此而已。公司也不怕利用你加班,因为公司从你的劳务派遣公司购买了一些有价值的劳务。你如何安排人员?我不在乎。你如何支付?我不在乎,那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机构的职能。我只关心你的公司是否提供合同中的服务,但不关心它是否提供得不好。如果你想投诉劳务问题,请与你的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请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投诉。作为劳动服务提供者,
劳动服务公司有义务履行合同,赚取利润...这里将省略10,000个单词。
这样,每个人都会明白为什么别人不为高工资而工作,但是你的工作量很大,而且你的工资很低。劳务派遣充满了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