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篇题为“2019年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150万元”的文章在网上反复流传。许多不知道真相的小伙伴都在问这是不是真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随着2004年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征地补偿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征地过程中农民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为此,国土资源部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针对当前征地制度不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无法以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权利和价格进入市场、宅基地使用权落实不到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等实际问题,修正案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2018年12月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已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初审审议。今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修改稿第二次审查稿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改善征地情况和补偿标准很明显,土地征用只能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相关建设活动应符合规划,并进一步限制征地范围。提高指定区域的综合地价“至少每五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增加因征用农村村民房屋而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的补偿内容由此可见,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将有所提高。但是,补偿标准不能一概而论,该区的综合地价在全国范围内肯定是不统一的。即使在同一个城市,不同地点的土地价格也不同,这取决于该地区的价值。
关于“农村宅基地补偿150万元是真的吗?”问题是,150万元的补偿费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有些地区的宅基地补偿费相对较高,家庭人口较多,而且亩数相对较大,加上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费,会有很多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