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林肯公园社区的环境水平值3元依平物业管理费吗我是蓝光林肯公园的所有者。老实说,蓝光刚刚开始将其宣传为蓝光林肯公园。此外,它还建了一个展示区,效果图看起来非常受欢迎。许多业主因此买下了这个地方。物业公司也利用这一点,要求业主在房屋关闭前几个月签署所有的物业合同。然而,房子移交后居住区的环境与之前的宣传大不相同。差别太大了。一切都不符合标准,尤其是绿化区。绿色区域是不够的。他们在原来的商业区外挖出广场,用草铺成。即使是在小区进行绿化的施工单位也没有结算,也没有支付验收不合格的费用。现在他们搬进来已经快一年了,开发商还在里面进行维修。然而,它怎么能被称为一个公园,这是非常不同于当时广告的示范区?
但是他们的物业公司,三元依平,仍然按照收取的样本收取物业费。最可恨的是你虚假的宣传环境没有达到标准。你还收3元依平的物业费。最可笑的是,物业公司不收取物业费,把住宅区的公共地方租给一些商户做生意。如果住宅区的物业费太高,物价部门能干预吗?
我区房管局联系了开发商蓝光集团进行调查,了解到开发商表示正在逐步改善蓝光林肯公园小区的绿化。关于小区物业管理费问题:经调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费为3元/平。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我区房管局将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对业主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完善物业服务体系,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关于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租赁:您反映的是,住宅区的停车位和顶楼都有企业在运营。我们区的房屋委员会已敦促物业公司进行整顿,并立即驱逐商户,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以防止这种现象再次发生。< p >
经我区发展和改革局调查,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意见的通知》( 9月2日上午,我区市场监管局长丰办事处工作人员在蓝光林肯物业公司对湖北价格劳务进行了核实。公司公布了物业收费标准价格,小区业主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有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根据合同收费。这种行为并不违反价格法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