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格达》在后台给肖留下了一条信息:
小明白,我家是外地来的,遇到困难,不知如何是好今年年初,我在新村的一家公司找到了一份推销员的工作。我通过了3个月的试用期,工作了半年多,但我从来没有签过合同。不久前,我家里有急事。我向公司提交了辞呈,但公司想扣除我三个月的工资,理由是我已经一年没干了。这合理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如果公司扣除工资怎么办?
首先,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要按照《劳动法》执行
此外,中国《劳动法》第91条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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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庆日报新媒体中心
的原标题是:“小明声明|辞职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扣我工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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