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能否直接管理单位公章

1、印章刻制、开启和管理权限要求: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印章由组织部、事业单位登记机关和公安机关审核刻制,由党委、政府办公室以文件形式正式开启。单位的标准名称和印章的使用方法由有关部门严格规定。不得擅自使用非标准缩略语,不得擅自更改机构名称,不得擅自增加中国、省、市、县等地区的名称。除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外,非设立部门设立的其他组织和协会实行“谁设立谁负责”的原则。设立部门负责印章的刻制、激活和管理。

2,印章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印章由单位指定的办公室负责,专人保管。需要使用印章时,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公章的使用有严格的管理程序和方法。党委、政府和财政的公章各有不同的用途。不用于文件、信件和证书的公章的使用也有不同的规定。使用公章要有纸质审批表,甚至印章垫的颜色都有严格的规定。

公章管理标准极其严格,不可能由一个人负责保管和使用,这种情况很容易形成权力的集中或腐败,无论是从实际应用上,还是规章制度上,都应及时避免

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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