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出整个决定之前,双方有没有试着冷静下来沟通?或者你是否联系过婚姻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来帮助双方沟通,看看双方之间是否还有感情,是否有和解的可能
如果你觉得没有康复的可能,或者对方做了一些事情:比如欺骗、家庭暴力、抛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让你觉得不可接受的事情。然而,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那么你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然而,离婚不一定会导致离婚。
对于这些酌定离婚案件,是否准予离婚主要由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有些人认为,如果你不能第一次离婚,并在6个月后第二次提出离婚,你肯定能离婚,但不一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必须二次判决。同意还是不同意离婚,关键是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一般来说,法官在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时,会根据婚姻的基础、婚后的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和解的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如果需要离婚,我们需要从这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来证明你们的关系已经破裂。如果配偶一方重婚或与其他人同居,我们可以收集以下材料:
1。重婚结婚证;
2。一方按照传统习俗与第三方举行婚礼的证据材料,如结婚照、结婚请柬、现场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3。婚外情曝光后一方当事人所写的悔过书,如“保证书”和“道歉书”。
4。配偶一方与第三方之间亲密关系的证据,如照片、视频、信件、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
5。配偶一方与第三方同居的证据,如租金、购买合同、财产证明、证人证词等。
6。夫妻间婚外情谈判的记录数据;
7。夫妻一方和第三方以夫妻名义在相关机构登记的信息,如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暂住信息登记、街道居委会办公登记、房产信息登记、生育医院登记、子女出生证明信息、就学信息登记等。
2。如果配偶一方有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可收集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收据、调查记录、询问记录、警示函和伤害检查报告;
2。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3。施暴者的悔过书;
4。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投诉和调解的证据;
5。医院或鉴定部门出具的病历、伤残鉴定书;
6。家庭成员、邻居和其他目击者的证词;
7。发生家庭暴力时的音频和视频记录、受伤后拍摄的照片等。
3。配偶中的一方有赌博和吸毒等不良习惯,经过反复教育后,他没有改变。可收集以下材料:
1。亲属、朋友和邻居的证词;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4。司法机关有罪判决及其他证据材料
4。如果配偶一方因感情不和而非婚姻过错要求离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材料:
1。夫妻双方情感基础薄弱的证据,如理解时间短、理解不足和草率结婚;
2。如果婚后夫妻关系无法建立,例如婚后不能长期稳定地生活在一起的人,婚后经常吵架的人,甚至有身体冲突的人,可以收集吵架的聊天记录、录音和录像。
3。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不能和谐相处,如婆媳冲突。
4。夫妻已经分居,如分居协议、租赁合同、证人证言、双方通信、就业等。;
5。双方都有初步离婚意向,并就离婚事宜进行过协商,如离婚协议一经签署。
离婚是一件大事,双方最好小心处理,以免将来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