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时,充分考虑了被执行人所在医院和医药企业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坚持审慎和诚信执行的原则,以利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暂停对医院和医药公司的执法措施,全力支持一线防疫单位抗击疫情,为坚决打赢这场防疫战争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现“特殊”被执行人引起法官注意
2年3月3日,前海法院执行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新发生的涉及疫区防疫和企业、事业单位及人员的案件进行了调查登记。两个引起执法人员注意的“特殊”被执行人——湖南省某县人民医院和湖南省某医药公司
在保理合同纠纷中,湖南省某县人民医院被诉拖欠一家国际商业保理公司货款。尽管双方在诉讼阶段就分期付款达成了调解协议,但由于债务人今年1月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商业保理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目标是近2000万元,湖南省的一家制药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疫情是秩序,防控是责任。办案法官依法审慎开展执法工作,中止了案件的日常执法调查和控制过程,并积极联系双方进一步了解情况。执行
的湖南省某县人民医院表示,该医院一直按照调解协议积极分期付款,但疫情的突然爆发打乱了还款计划,因为该医院是唯一的新型冠状病毒指定治疗医院,目前治疗了3名确诊患者,并隔离了60多例疑似病例。这种流行病具有威胁性,医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短期内确实难以履行还款义务。
另一个受试者是一家制药公司,该公司也表示,大量资金投入到了防疫医疗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上,目前的营运资金非常少。由于执行目标数量非常大,希望与申请人协调延期并分期付款。法官
告知申请执行人两个执行人的调解意图,并积极理解申请执行人的要求。法官
199敦促双方达成和解。同日,前海法院执行局向法院防疫领导小组报告了情况。2月4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网上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湖南省的一家县人民医院和湖南省的一家制药公司可以延期支付剩余的部分。法院还暂停了对被执行人的执行措施,暂时冻结和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账户和财产。这一措施不仅保护了依法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医院和医药企业在抗击疫情中感到放心,并尽最大努力赢得疫情防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