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宣传月|这12项行为将违反保密法。卡通案例告诉你

为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严厉查处泄露秘密的违法行为,《保密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列举了12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和保密技术保护体系遭到破坏,严重威胁了国家秘密的安全。

非法获取和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案件

新保密法

:2009年7月,有关部门在一次技术检查中发现,一个重点军工单位的技术专家的网络计算机遭到境外间谍情报机构的攻击,数十项国家机密和秘密数据被窃取经过调查,当事人原来是这一关键军事单位的技术专家,在2005年退休时保留了一些机密技术数据。2006年,当他被原单位重新聘用进行技术培训时,他还复制了一些机密技术数据。双方将所有非法保存和复制的机密技术数据保存在个人网络计算机中,这最终会导致机密的泄露。

出售、转让或擅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案件:2006年5月,机关工作人员白某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非法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这些信息由临时借调人员柴某下载,并转交给海外情报机构。这些信息包括绝密文件和内部工作文件。柴的行为构成间谍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白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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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非保密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案例:2008年5月,某军工企业退休技术员袁某接到朋友电话,要求他帮忙提供一些军工产品制造标准,以供参考。热心的老袁没有办任何手续,让他的同事复印三份有关材料,用普通邮件寄出。经核实,该集团的信息被列为国家机密。袁被单位行政记过,取消录用资格,并处以罚款。

件邮寄、委托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携带、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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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秘密载体出境:2010年,某单位研究员李某明知所从事的项目涉及国家绝密机密,在出境时被海关查获,用移动硬盘秘密复制了200份相关材料,以讨好外国人员。

非法复制、记录和保存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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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2008年,有关部门在检查工作中发现,一台联网的计算机上有许多日记,涉及大量国家秘密经过调查,电脑用户华某在其个人日记中记录了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其中涉及到大量的国家机密。由于非法记录大量涉密内容,造成泄密,华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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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家秘密的私人交往和通信案件:2007年7月,某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李某参与了该支队当晚的赌博行动。那天中午有一个朋友来访。李某无意中提到了当晚的赌博计划。他不认为这个朋友是赌徒之一。接到消息后,他立即通知了赌场,导致当晚的赌博行动失败。李某受到党的严厉警告并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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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有线和无线通信中转移国家秘密而未采取安全措施案:2005年8月,某外事部门收到一封来自海外的保密电报。工作人员刘谋在起草答复后,未经请示,擅自将含有机密内容的答复公开转发给海外,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刘被行政降职,并限期调职。

涉密计算机和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案件:2008年10月,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刘谋非法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被海外情报机构利用“木马”保密程序窃取数十份涉密文件刘谋因疏忽泄露国家机密被判两年零六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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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的信息交换未采取防护措施:2009年2月,某涉密单位某研究所所长张某在办公室秘密更换涉密计算机,将原涉密计算机的硬盘安装在新计算机上,并在未采取任何技术防护措施的新计算机与联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导致大量涉密文件被泄露。有关部门对张给予撤职、降级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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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非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案:2008年3月,涉密单位负责人杨在家中一台连接互联网的非涉密计算机上非法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导致国家秘密泄露杨因玩忽职守,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技术程序和管理程序的擅自卸载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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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家知名网络公司为我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承担大量内网设计和建设任务卞某公司工程师在参与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网络的安全漏洞修改安全技术程序,非法侵入部分单位的保密网络,窃取大量国家机密和重要信息。事发后,卞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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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出售、丢弃或者挪作他用的涉密计算机和涉密存储设备,在没有安全技术的情况下退出使用:20世纪90年代,一个涉密单位淘汰了一批涉密计算机。由于当时计算机还不普及,该单位觉得直接销毁它们并把它们交给偏远地区的小学使用是很可惜的。相关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这种情况,立即组织力量追回电脑,消除泄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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