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珠海的谢先生近日向记者求助。他说他今年投资了大约25万元开了一家便利连锁店,却发现他加入的品牌出人意料地提供了一份伪造的补充协议。他的签名和指纹都不是他自己的。现在,由于退出困难,他面临另一方5000元的索赔。
广东天府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负责人崔姓回复,相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出现错误,忘记带补充协议。该员工与下一代客户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已失效。但是,谢先生的回避请求已经构成违约,公司将根据合同向谢先生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后,继续与谢先生进行沟通和协调。
的市民对开专卖店的“假协议”收据提出质疑,并撤销了5000元的罚款。谢先生说他在珠海金湾区开了一家便利店。今年早些时候,他计划开第二家店,目的是走一段楼梯。经过调查,他决定加入广东天府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并于3月19日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总费用约为25万元,包括装修、租金、连锁品牌押金和货款,其中8万多元支付给品牌。这家特许经营店于4月底正式开业,从那以后一直在营业。
“3月签订合同后,我一直到6月才收到合同,因为我要收回合同,并由企业盖章”。谢先生说他拿到合同时目瞪口呆。除了他自己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之外,他实际上还有一份他不知道也从未签署的《天府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主要是强迫他与该品牌合作不少于三年,如果他在三年内退出,要支付一笔费用。
为支持其主张,谢先生在向记者出示了补充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补充协议表明,谢先生保证商铺租赁合同不少于三年,双方合作合同期限为三年。乙方违约且天府解除补充协议时,天府向乙方提供的收银系统、吸塑招牌灯箱和双面小灯箱的所有费用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内甲方转账将收回14000元收银系统费和8000元联盟费。
补充协议上赫然写有谢先生的姓名和指纹,但字迹与谢先生提供的特许经营合同上的签名不一致。谢先生质疑以自己的签名和指纹冒充的补充协议是不合法的,这也使他对继续与该品牌合作产生怀疑。后来他提出终止合同,停止加入品牌,却发现企业要扣除5000元的违约金和提前退费,他无法接受。
企业:人员错误,补充协议作废
广东天府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信息显示,该企业的前身是2004年7月成立的东莞天府便利店有限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家以便利店管理为核心,集超市管理、产品开发、贸易代理、物流配送和供应链管理于一体的集团企业。谢先生
质疑《补充协议》的签名和指纹是否涉嫌伪造,是否被阻止退出该品牌。这背后还有别的原因吗?杜南记者27日致电并采访了广东天府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负责人事的
199企业运营部成员崔星在接受采访时坦言,补充协议不是谢本人签署的,而是员工签署的。据他了解,当谢先生加盟该品牌并开店做预算时,工作人员已经口头详细介绍了运作的细节。谢先生当时表示同意,但在签订合同时,有关人员出现了失误,忘记带补充协议。工作人员代表他们自己签字。现在公司已经取消了补充协议上述崔姓负责人表示,谢先生退出公司没有问题。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和跟进帮助他解决问题。目前,他已经与谢先生沟通了十多次,但前提是要按照合同和公司的正常流程运作。事实上,早在谢先生收到补充协议之前,他已提出终止合同,并表示要辞职。前面给出的原因是货物有点贵,系统不容易使用。收到补充协议后,他纠正了员工的错误。事实上,他不想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也不愿意支付5000英镑的罚款。
负责人表示,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误,补充协议已经作废。如谢先生根据补充协议提前解除合同,则须向公司支付款项。但是,根据谢先生本人签订的合同,如因违约提前解除合同,谢先生将支付违约金5000元。稍后他会继续与谢先生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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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记者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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