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同意放弃子女抚养费。事后我们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范文2013

离婚协议书范文2013

我们都知道,父母有义务在孩子成年之前提供抚养费用。为了尽快摆脱痛苦的婚姻或获得监护权,有些人在离婚协议中承诺自己抚养孩子,并放弃子女抚养。那么,离婚协议中放弃子女抚养的协议有效吗?事后我们能反悔吗?让我们听听法官怎么说。

案例审查

某与女子石婚后生下儿子小明2013年,与石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除了分割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外,《离婚协议》还规定了关于抚养子女的下列问题:结婚后,一个名为小明的孩子出生,现年1.5岁,由妇女抚养。在孩子独立生活之前,这个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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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013至2018年,石某向小明支付生活费、文具费、医疗费、教育费共计28万元。2019年3月,施以小明的名义起诉,要求小明分享筹集的28万元中的一半,即14万元。在这方面,吴某不同意分享

然后,

为石某支付了28万元的赡养费,

吴某应该分享吗?

法院判决

高明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为抚养费纠纷。“离婚协议书”是吴某和石某的真实意思。其内容合法有效,对吴某和石某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石某在此期间的赡养费负担正是《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从2013年到2018年,小明的总赡养费28万元由母亲石支付。小明家属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小明不应该向吴某索要这段时间的赡养费此外,在此期间产生的赡养费由石支付,而不是小明。小明无权以自己的名义要求吴某赔偿为此,肖明要求史支付赡养费14万元,但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

当同意离婚时,自愿承担或放弃子女抚养费在法律上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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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审判领域高度重视当事人的自主权只要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或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被认为是有效的民事行为,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充分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本案离婚协议书中“小明由女方抚养,男方在孩子独立生活前不承担任何费用”的约定具体明确。此外,石某在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工作,工作稳定,收入丰厚,有能力保护小明家属的权益。因此,他应该严格按照约定履行抚养义务。

对党的自主权有什么限制吗?离婚协议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律约束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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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领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即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的特殊性在于惩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但它缺乏未成年子女作为协议主体的参与,因此《离婚协议》对未成年子女没有法律约束力。

有无特殊情况,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任何一方增加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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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当父母未能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同时,《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本案中,小明有权在必要时向吴某索要超过《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内容。

刚才提到“必要时,孩子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提出合理的要求,超过最初同意或决定的金额”。这种“必要时”的范围有限吗?

从法律角度看,肖明有权要求离婚协议中约定以外的赡养费。法院是否支持肖明的主张,应根据肖明的被赡养人的权益是否受到损害进行实质性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对有支付能力的父母一方予以支持: (一)由于价格调整,原子女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由于儿童生病或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来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补充的如果小明因其母亲石某的抚养能力下降,其赡养人的权益确实受到损害,应支持其追加赡养费的请求。

血浓于水。虽然丈夫和妻子已经离婚,但父母和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永远不会改变。父母仍然有义务抚养和教育他们的孩子。即使双方在离婚时同意由一方抚养子女,当独自抚养子女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独自抚养子女时,另一方父母应承担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以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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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询问

电话

和沈是恋人。他们已经约会两年多了,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去年,萧肃的母亲因病住院。沈皛不仅请假照顾她在医院的生活,还拿出自己的工资帮助萧肃的母亲支付医疗费。这一年,由于工作调动,萧肃很少在外省见到沈皛,他的感情很淡薄。上个月,沈得知在外省有个女朋友。于是沈分手了,要求把母亲给她的医药费和生活费还给她。然而,萧肃只愿意分手,拒绝归还母亲的医药费和生活费用。他说萧肃会给沈皛有意义的红包(例如,520元,1314元等。)在假期。但沈觉得的红包都是给她的,是给她的礼物,不包括医药费和生活费,这些红包加起来还不够医药费,更不用说生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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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这种情况,1 .沈的医药费和生活费怎么报销?2.如果要打官司,像沈这样的案子能打官司吗?如果萧肃要求在其他省份审理此案,该怎么办?

法官答复

1。如果有证据证明沈皛支付了萧肃母亲的医疗费和生活费用,沈皛可以要求萧肃的母亲归还这笔钱。毕竟,沈皛没有法律或合同义务向萧肃的母亲支付这笔钱。然而,不能直接要求萧肃归还它。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任何人设法避免他人利益的损失,都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

2。《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住所到被起诉期间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治疗的地方除外。”“沈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决定是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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