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12月26日下午18: 00左右,一辆su d牌照的私家车正要离开曙光高速公路朱零山东收费站时,被执勤的青岛警察中队和第三高速公安交警大队拦下。在检查过程中,值班警察闻到了车内浓烈的酒精气味,于是他们用酒精测试仪对司机李某进行了测试。经过几次测试,仪器值最终确定为314毫克/100毫升,几乎是醉酒标准规定值的四倍。
得知李某和几个新认识的朋友同一天在红岛一家酒店陪顾客吃饭。有人建议他们多喝白酒。由于他们不得不在晚上去青岛开发区继续谈项目,休息过后,李某独自驱车前往目的地而没有醍醐灌顶。结果,当他接近下一条高速公路时,被执勤的交警当场抓住。
由于李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随后将其送往医院进行血液检测。一旦测试结果证明是醉酒,李某将面临刑事处罚和危险驾驶罚款。此外,李某的驾驶证被吊销后,五年内不得驾驶任何机动车或通过驾驶证考试。《
生活日报》记者吴永红的首席记者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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