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劝阻不能取代正当防卫
事件发生在丽江的一个村庄。2019年春节的一个晚上,已故的李谋祥喝醉了,拦下一辆车辱骂唐雪。回家后,唐雪的父亲发现了他的理论,并发生了一场混战。第二天早上,李谋祥又拿着菜刀来到唐家,用菜刀砸碎了唐家的大门。李谋祥的菜刀被他的劝阻的朋友罗谋坤抢走了。
唐雪听到这个消息后,从厨房里抓起一把削皮刀和一把水果刀,出去查看情况。在被朋友拖着的过程中,李谋祥踢了唐雪的腹部。唐雪上前与李谋祥近身搏斗。因为被李谋祥打了一顿,唐雪把他的黑刀换成了水果刀,反手向李谋祥挥去。这两个人被劝阻者分开了。李谋祥在跑出隧道的过程中扑倒在地,死于胸主动脉受伤失血过多。
起诉人认为,在唐雪与被害人李谋祥扭打期间,他故意用刀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他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应当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唐雪的行为具有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封面新闻)
许多法律博客也同意检方的意见。最重要的干扰是“劝阻”。看来他们没有防御的紧迫性,或者他们不应该使用水果刀进行防御。
然而,如果排除了“劝阻”的干扰,专家们可能会转向另一方,成为无可争议的正当防卫案例:侵入房屋、用刀砸门、出去处理、战斗至死...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杀人案件。当李谋祥用刀砸碎大门时,正当防卫的条件已经具备。如果是在美国,店主可能会从窗户后面开枪打死他,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国家不允许持枪,但原则是相似的。持有致命武器侵入私人住宅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情况,并构成致命威胁。由于之前发生的激烈矛盾,唐学宗有理由判断他是故意泄愤杀人,无限防卫的条件已经满足。
因为是对方找你,所以没有唐雪这边主动挑茬,厨房出于自卫的意图拿起水果刀,因为明显不能赤手空拳对付壮汉,这是常识出去后,唐雪先被打败了。当然,她可以选择参选,但公民也有权利不退让。就像昆山龙哥的案子一样,和凶手打架是正当防卫。从起诉书中的描述来看,持刀的唐雪一直被对方殴打,没有任何优势。反手挥舞水果刀应被视为自卫行为,而不是故意攻击。
是的,现场有些人劝阻了他,但劝阻效果不足以消除威胁。在劝阻的过程中,李谋祥仍然踢向唐雪,与唐雪扭打,这就是证据。这只能证明李谋祥的朋友们不是劝阻不了他,就是暗中把他拉到一边,给唐雪造成了更大的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她怎么能选择不为自己辩护呢?
如果“朋友”无法劝阻体力占主导地位的人不用刀杀人,并且刀击中门的前提已经证明了杀人的意图,那么就有理由判断他们继续杀人的意图。然而,如果唐雪一个人跑了,他的老父母会有危险。他的父亲曾经为她争论和战斗过,这相当于是李谋祥的敌人。因此,在攻击的隐患消除之前,唐雪坚持自己的立场是必要和正确的。
所有致命伤害都是在战斗中造成的。另一方倒地后,唐雪没有造成任何额外的伤害。那么过度防御从何而来呢?挨家挨户的挑衅是由对方发起的。从头到尾,唐雪都没有主动伤害。故意伤害从何而来?
如果这种分析不够清楚,那么今天的其他消息将令人担忧。据红星新闻报道,女大学生和她们的酒店看到了她们的前男友,并由三个好朋友陪同,不幸被刺死。长沙某大学的一名19岁女孩最近与男友分手,男友要求她归还自己的衣服和其他物品。她预感到这次旅行不好。她由大约三位女性朋友陪同。她仍然无法阻止她的前男友用刀,掉进了血泊中。这三个女朋友除了跑下楼去报警,对整个过程无能为力。
这三个女朋友就像丽江反谋杀案中“劝阻”的朋友。问题是他们没有在消除威胁中发挥作用。唐雪在所谓的“劝阻”中被击败了。如果他们不反击,他们可能会被杀死。
不发挥作用的干扰项目应予消除,正当防卫不成问题。法律应该鼓励公民伸张正义。公民有权在自家门前保护自己和家人。那些带着刀来的人不会死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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