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文|严清林子
8年10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发布了《关于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证明文件传递有关问题的说明(第247号)》(以下简称《说明》),说明了现场收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证明文件(以下简称《批准文件》)的时限和批准文件邮寄地址的变更
其中,现场收集批准文件的时限问题引起了林姿的注意。
摘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文件递送增加邮件服务
《说明》称,自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批准文件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以到大厅领取批准文件。申请人需要延长现场领取期限的,可以提前电话联系大厅,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到现场领取批准文件,逾期将邮寄送达。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林姿,他之所以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当场领取批准文件,是因为中国的行政许可法对此有时限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书,或者加盖标签、检验检疫印章。
”以前,化妆品批准文件的接收没有时间限制。处理后,当你想得到它们时,这不是一个大问题。”现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取货,否则将被快递并视为已交货。”业内人士解释道
林姿拨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留下的电话询问化妆品合格证的交付情况。他了解到邮寄服务从今年8月1日开始运作。以前,这项服务是当场收取的,没有邮寄服务。
事实上,今年7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发布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证明文件服务程序公告》,要求进一步推进“发布服务”改革,加大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信息的公示力度,方便行政相对人。从2019年8月1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文件的服务程序将统一规范。
摘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监管部门转变角色为企业
服务中国卫生部对进口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国产化妆品实行申报和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需获得《进口(非)专用化妆品备案证明》,国产专用化妆品需获得《国产专用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未获得许可证的进口化妆品和国产专用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内地市场销售。
此外,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发布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条例》,化妆品行政许可是指批准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国内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首次进口化妆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妆品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受理管理
去年11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不再受理进口非特殊化妆品的行政许可申请。换句话说,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然接受使用新的化妆品原料、生产国内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特殊化妆品的批准。
因此,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和当场领取化妆品批准文件已成为许多企业的日常必需品之一。对于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尤其是外省的企业。因此,许多第三方机构似乎充当了代理人,并代表他们获得了化妆品批准文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林子,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高效率的举措。另一位知情人士认为,这是政府转变角色,为企业服务。
总的来说,在上述知情人士看来,这一措施对监管部门和企业都是一个很大的好处。“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一些企业之前很长时间没有申请批准文件,导致批准文件存放时间长,管理不善。对于企业来说,过去去现场获取批准文件既费时又费力,但现在方便多了,尤其是对其他地方和省份的企业来说。这对于北京的本地企业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毕竟,去现场一趟的时间成本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