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背景下,收入和收入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例如,《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个人服务报酬收入、作者作品报酬收入和版税收入应为扣除20%费用后的收入。作者的稿酬收入减少70%
综合收入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新名词。根据个人税法的解释,居民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作者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个人收入称为“综合收入”。综合收入是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一个收入项目,综合收入、综合收入额和综合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是围绕该项目的三个金额。
综合收入的计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去6万元费用、特殊扣除额、特殊附加扣除额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的余额。
因此,居民综合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收入=工资收入+薪酬收入* 0.8+提成收入* 0.8+薪酬收入*0.8*0.7
PS:在2019年财水35号公告中更明确,公式中的后三项为相应项目的收入
在总局2018年第62号公告中,综合收益表:
取得综合收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应依法结算:
(1)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综合收益,综合收益减去专项扣除额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2)个人劳务报酬、作者作品报酬和版税收入中的一项或多项,以及总收入减去特别扣除额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综上所述,综合收益的年收入应等于税法中计算“综合收益”所用的“收入”,即工资总额、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20%和出资报酬的5.6%
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中,出现了综合收益表:年度综合收益不超过12万元,需要补税汇算清缴的,或者补税汇算清缴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免缴综合所得税
公告号中的120,000标准。94年仍为工资、劳务报酬、版税和作者稿酬全额之和。这里,使用综合收益代替收益。因此,它应该是几笔收入的总和(贴现前)
在随附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益结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中,综合收益金额的表述为
2019应纳税款或应退税款= [(综合收入-60000元-"三险一金"及其他特殊扣款-儿童教育等特殊附加扣款-其他依法确定的扣款-捐赠)*适用税率-快速扣款)-2019年预缴税金
让我们看看捐赠的扣除。根据个人税法的规定,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捐赠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里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扣除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