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宣布,到2020年底,首批46个重点试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系统。泰安是46个重点城市之一。9月4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泰安市党政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泰安市将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其他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市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公共机构在全市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全分布和全收集根据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全市两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应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规范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实施范围
本规划的实施范围是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即使用全市全部或部分财政资金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
主要目标
到2019年底,全市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公共机构生活,规范、减少和回收垃圾分类,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要职责各责任单位应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尽早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要求,设置管理员、主管、宣传员等岗位,成立志愿者、志愿者队伍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要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狠抓任务落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细化分类、品种、运送、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和实施工作,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需要
(2)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和评价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详细可行的组织管理、监督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规章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纳入重点监管事项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奖惩考核,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改善交付设施并疏通运输渠道根据有害废物、餐厨废物、可回收废物和其他废物的四个分类标准(详见附件),设置存放场所,张贴分类标志,配置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建立回收登记和检验记录,记录生活垃圾的数量和去向。在办公室、走廊等公共区域,应当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贮存设施。餐厨垃圾应设置专用密封容器分开存放。有害废弃物应当设置独立的贮存设施和场所积极协调属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转移、分类和处置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得到保障,末端运输和处置得到保障。及时引进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负责有害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和可回收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4)加强教育培训,做好体验推广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编写和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材料,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现场垃圾分类教学,参观餐厨垃圾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等分类处置基地。,提高干部积极参与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并形成主动分类和自愿投递的行为习惯。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和推广活动,充分探索成功案例和典型做法,建立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先进标杆,及时总结和推广有效、可借鉴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手段,加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工作要求
(1)实施定期报告机制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公共机构未来节能的重点任务。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和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措施、经验、做法和问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结和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及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应于每月月底前,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节能部门报送本地区、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的电子版。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
(2)增加财政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为垃圾分类实施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的投入,确保设施、宣传教育、绩效评估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3)创新工作服务模式积极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利用“互联网生活垃圾回收”等模式,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上平台和线下实体的整合措施;还可以设立个人“电子积分”和实物奖励或“志愿者”交换积分等方式,促进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发展。
(4)加强沟通协调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必要按照“属地管理、集中管理、行业管理”的模式,加强与当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的对接和实施,并与当地专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实施物业管理,要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能够以更加专业化的方式进行
附件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1。在公共场所
区,本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导向板和四点示范垃圾收集桶设置在办公大厅的适当位置(红色表示有害垃圾,蓝色表示厨房垃圾,灰色表示可回收垃圾,绿色表示其他垃圾)在室外等公共场所,建筑物和办公楼的外部通道、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应分组设置。
2、办公区
各办公室应设置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办公场所的公共区域,如楼层通道、电梯出入口、楼层走廊等。应在不影响内部协调的便利位置提供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茶室中设有收集茶渣和瓜皮的收集容器;根据方便和安全的原则,有害废物收集容器可设置在每层的集中固定点。
3,
代理单位应当在食堂和其他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应当在休息室、茶水间等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容积可以根据服务区域和人流来选择。
4、垃圾集中储存区
垃圾集中储存区应配备240升或120升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相匹配的红、蓝、灰、绿分类标准容器机关和单位应当在装饰和绿化修剪时,指定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临时堆放场所,并将收集的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纳入专用分流系统。
附件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目录
公共机构将实施垃圾分类,城市的实施会远远落后吗?
来源:泰安泰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