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之前,我将简要介绍一下什么是劳务派遣及其特点。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确认的合法用工方式,但它只是一种辅助用工方式。我国主要的用工方式是劳动合同用工,即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公司是一家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劳务派遣资质,因此没有必要在公司前面增加“人力资源”或“劳务派遣”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当然,有些公司可能不具备相关资质,还从事劳务派遣业务,这是违法的。
劳务派遣业务有三个参与者,即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劳务派遣的使用细节。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工人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这些工人作为劳务派遣工人送到用人单位。但是,也有用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发布招聘信息,然后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将符合条件的员工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就业的情况,这是最恶劣的方式。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承担着为派遣员工办理出入境手续、支付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等相应责任。劳务派遣工人由用人单位管理,但他们不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不享受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
由于劳务派遣只是一种辅助就业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还规定了使用的劳务派遣数量。即使劳务派遣的使用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岗位要求,劳务派遣的使用比例也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临时工作是指持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辅助工作是指为主要业务工作提供服务的非主要业务工作。替代性工作是指当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不能工作时,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被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工作。(劳动合同法)
但是,许多企业没有很好地执行上述规定,因为它们在使用劳务派遣之前没有备案和审计制度。企业不备案使用劳务派遣,劳务公司不备案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只有劳动行政部门主动发现非法使用劳务派遣,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但这是劳务派遣领域的现状。许多人不喜欢劳务派遣的方式,以至于他们把劳务公司等同于劳务派遣。
经历过劳务派遣和用工的人都知道,劳务公司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现象太普遍了,用各种方法,很多人把劳务派遣模式等同于劳务派遣公司,开始质疑劳务派遣模式的合法性。
我明白很多人讨厌劳务派遣,因为很多劳务公司确实做了很多侵犯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但是,劳务公司的违法行为仅仅是公司的个人行为,并不是劳务派遣模式允许其侵犯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这里有必要区别对待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方式。
可以肯定劳务派遣和用工是合法的,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信不信由你,法律是存在的。许多人质疑劳务派遣合法性的原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大量违法行为迷惑了劳务派遣工人的眼睛,认为劳务派遣公司(千千的千万家独立公司)等同于劳务派遣(制度和模式),从而质疑劳务派遣模式的合法性。我能理解你客观的理解,因为在劳务派遣领域,确实有太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良好的劳务派遣制度已经被这些劳务公司的违法行为“玷污”。在此过程中,一些雇主(即甲方)也成了帮凶。
虽然劳务派遣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劳动者也深受其害,但由于执法力度有限,劳动者法律意识和知识相对薄弱,维权成本(时间、精力和金钱)较高,一些劳务公司侵害劳务派遣劳动者利益的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否则,从长远来看,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劳务派遣工。最后,我也希望大多数工人(派遣工人)在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能够积极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