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进农民工工资银行担保,拖欠工资问题迎刃而解!

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济南市已公开征求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办法,工资保障管理将更加规范。此外,从明年1月1日起,济南计划推出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和担保保险,用银行担保代替保证金。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银行或保险机构将首先按照保函规定的程序和范围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果银行和保险机构违反协议,他们将受到联合惩罚,这将使农民工的工资更有保障。

9年12月19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求公众对《济南市建筑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办法》提出,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和保证保险,采用独立担保(保单)的方式,具有按需支付的性质,并在生效后不可撤销

保函延期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它是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储备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的基准比例分别交存工资保证金

根据《办法》,在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工程保证金单位应将全部工资保证金一次性划入监理银行专用账户,监理银行应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保证金证明,以证明工资保证金已存入

对于在通知承诺制下申请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保证金单位应在承诺期内足额存入工资保证金,否则,原发证机关将吊销工程施工许可证,取消施工单位在通知承诺制下办理其他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的资格。

工资存款实行差别存款和动态管理。对于2年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单位,其新项目按项目合同总成本的0.5%支付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通过银行支付等形式的工资专户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已实施,且2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本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估结果,AAA级的可以申请免交工资保证金,b级的和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按建筑合同总造价的2%比例支付。

保证金代替

保证金《办法》的亮点之一是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和担保保险

《办法》提出,存款单位可以在监管银行出具相应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担保,也可以选择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对承办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担保保险业务有特殊条款的保险公司,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单代替工资担保

鼓励经济银行、保险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保险机构采取联合担保的形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业务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和保证保险必须全部采用具有见票即付性质的独立担保(保险单),生效后不得撤销使用银行担保或保险单代替工资保证金存款的单位,应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并签署《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承诺书》

目前,许多省市相继出台了以银行担保、保险等形式替代农民工工资存款的相关计划。例如,北京已经实施了农民工工资担保函,并有银行的担保函。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用工单位的专业承包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责令其限期支付但未支付的情况下,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知银行按照保函约定的程序和范围提前支付农民工工资。

家银行和保险机构将因违反协议而受到联合处罚。济南市计划规定,对于以银行担保或保险单代替工资担保的项目,如果监管银行或保险公司在工资担保使用通知发出后2天内未能按索偿要求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存款单位应立即以现金形式承担相应的工资担保。否则,存款单位应纳入存款单位建筑市场主体的不良信用信息,且存款单位在2年内不得使用银行担保或保险单替代工资担保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各银行只能在市或区(县)属地管理范围内指定一家下属分行作为监管银行,承担工资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相关业务监管行应加强对工资保证金的日常监管,细化内部操作流程,确保专项资金的专用性,并确保发放的保函是即期支付的。监管银行违反协议或监管职责的,取消其监管银行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上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如果承担农民工工资保障保险的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即付即付”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不再批准其发放的农民工工资保障保险政策,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并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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