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县法院在做好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并未依靠和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其司法职能,利用电话、微信等“网上”方式尽快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减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助于稳定经济社会发展。
2年1月18日上午,莒县人民法院第一庭杨惠红一行经过不懈努力,通过电话和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2000多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经济和社会效果。
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一家公司在土地开发和转让问题上发生冲突。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未能向莒县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时间跨度长,涉及对象多,涉及被告企业改制、更名、相关主体权利义务转移等多个事项。该案件相对复杂,同时也关系到许多租赁企业的利益,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
199春节前,杨惠红团队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春节假期结束后,杨惠红的团队分成两个调解小组分别进行调解。电话联系了双方做一些说服工作。两党的要求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取消已签署的《房地产土地转让协议》。一家公司分阶段向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还了2000万元的转让费,并商定了支付利息的方式。案件的成功解决,有效及时地维护了涉案企业的稳定和职工及租户的利益,避免了长期诉讼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促进了涉案企业及时复工复产。资料来源:莒县法院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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