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做好防疫期间公安户籍窗口的便民服务工作,省公安厅公安总队近日发布了五项便民服务措施,为急需办理户口、暂住证、居住证等事项的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1。居住证有效期的延长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经网上核实,青海省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或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向青海省发放的居住证的有效期将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
2。及时更换居住证因疫情关系,青海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青海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转移证明已经过期的。其他省市公安机关要求群众改变的,应当无条件地为群众改变。
3。新生儿出生登记期延长在疫情期间,如果新生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未申报出生登记,通常可在疫情缓解后凭《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登记。
4。居住证签注有效期的延长2020年1月1日以后,居住证签注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青海省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将自动将居住证签注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60天,在疫情解除后60天内申请居住证签注的居住证持有人视为已按期办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继续计算。
5。为居住证开启“战争通道”在疫情期间,企业单位可确定一名负责人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并将本单位办理居住证所需人员名单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直接为其办理居住证。(记者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