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会计人员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填写了利息费用调整项目的错误金额!利息费用应如何填写和调整?请查看下面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A企业因营运资金需要,2019年向工行借款1000万元。假设贷款利率为6%,2019年支付给银行的利息费用为60万元。在
:
贷款:财务费用-利息费用60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60万元
但是:
在很多会计人员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表时,105000第18行“调节税项目清单”(6)利息费用“账户金额为60万元,税额为60万元
注:以上填写有误!
您可以查看填写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的说明:
第18行“(6)利息费用”:
第1行“挂账金额”表示纳税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费用金额,通过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
“税额”第2栏报告根据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金额如果第1栏大于或等于第2栏,则第1栏减去第2栏的余额应在第3栏中填写为“增加额”;
如果第1栏小于第2栏,则第1栏减去第2栏的余额绝对值应填入第4栏“减少额”
提醒
A105000,调节税项目明细表中的第18行(6)利息费用是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而不是向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
案例2
a 2019年企业因经营周转需要资金,向股东借款1000万元。假设同期贷款利率为6 %, 2019年支付给个人的利息费用为60万元(未取得利息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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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会计处理:财务费用-利息费用60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