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赵建华)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国财政部、教育部15日公布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数据地图:福州中山小学的学生正在向他们的同学分发教材张斌承担的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管理
财政部、教育部表示,现阶段,补助资金支持的方向包括: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临时岗位计划,中央财政给予特殊岗位教师工资补贴,补贴资金按照规定实际结算;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统一制定学生营养膳食补贴国家基本标准
《管理办法》出台,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包括民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生活费补贴。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每个学生公共资金基准定额的标准给予公共资金补助,对寄宿制学校、小型学校、北方采暖地区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班残疾学生的公共资金补助水平适当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由国家统一制定。同时,
将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长效保障机制,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改扩建。当地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贴等政策给予综合奖励(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