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6060建设项目索赔
1Z206061索赔依据
试验现场1:索赔依据和证据
1、索赔分类
1。根据目的和要求,它分为
(1)工期索赔(2)费用索赔
2。根据事件的性质,它分为
(5)不可预见。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见外部障碍或条件,从而给承包商造成损失,损失应由雇主承担
(6)不可抗力工期将“延期”,费用由双方承担。
2、权利要求
1成立的先决条件。该事件导致承包商承担额外费用或直接工期损失;
2。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或风险贡品;
3。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一个是必不可少的
3、索赔的依据是
合同文件(主要是中投公司已采用的标准图纸清单预算)、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惯例。
4。索赔证据(第19条)
199合同文件、信函、会谈纪要、进度计划、施工计划、施工团队设计、会议纪要、气象报告、现场记录、照片和视频、施工日记、备忘录、现场签证、书面说明、验收报告、评估报告、移交记录、采购记录、市场数据(价格指数)、现场数据、结算数据、会计数据、法律政策文件-联合询价文件、法律和政策文件+气象报告、市场信息(价格指数)+施工现场所有书面信息
1Z206062索赔方法
测试现场1:索赔程序和索赔文件内容
1、索赔程序
索赔事件发生,或索赔机会被发现,首先,必须提出索赔意图,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28天内)
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提交索赔文件及相关材料(索赔报告)
干扰事件影响持续时间长,时间间隔合理(一般为28天),应提交中期索赔报告;最终索赔报告应在
干扰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
2、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一般陈述(2)论证、关键部分(3)计算(4)证据
3、审查、审查和谈判索赔文件
该索赔文件应由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查工程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或双方不接受,三方可以协商。
试验场2:反诉
1的内容和要求。反诉
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起诉讼;第二,反驳对方的主张索赔和反索赔都是双向的
2,反击或反驳要点
1。时限;
2。索赔的真实性;
3。干扰事件的原因和责任;
4。理性。
5。证据。
6。索赔价值审查-审查要点:计算方法、费用收取、重复计算和结果的准确性
1Z206063索赔费用的计算
1,索赔费用的构成
1。人工成本
包括:完成合同以外的额外工作、降低非承包商责任工作效率、加班工作、增加法定人工成本以及延长非承包商责任工作(减速费)
2。材料成本
包括:实际消耗超过计划消耗,材料价格因客观原因大幅上涨,非承包商责任项目延期(延期储存成本)
3。施工机械使用费
包括:额外工作的完成,非承包商责任工作效率的降低,以及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
窝工费计算,租赁设备,按租金和转让费计算;自有设备,每台班折旧费
4。总部(企业)管理费
(3)基于项目延期总天数。计算步骤:
某项目管理费=公司同期总管理费x(项目合同额/公司同期合同总额)
项目日管理费=项目向总部支付的管理费/合同执行天数
索赔总部管理费=项目日管理费x项目延期天数
5。利润
由于工程范围的变化、文件的缺陷、技术错误以及业主未能提供现场,承包商可将利润包括在内
总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暂停工程的费用索赔中增加利润损失
索赔利润的计算与原报价中的利润百分比一致。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实际成本法:最常用的方法根据实际支出
2。总成本法
3。修订后的总成本法
4。利润
由于工程范围的变化、文件缺陷、技术和木制错误以及业主未能提供现场,承包商可包括利润。
总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暂停工程的费用索赔中增加利润损失
1Z206064工期索赔计算
试验场地1:工期延误分类
1。根据结果,
(1)索赔延迟:非承包商原因
(2)索赔延迟:承包商原因
2。根据行,
(1)关键行:非承包商原因,索赔;
(2)条非关键线路:非承包商原因,取决于总时差和延迟时间;
如果延误时间小于总时差,业主将不延长工期,但可补偿费用。
如果延迟时间大于总时差,非关键线路工作将转换为关键工作,成为可索赔的延迟。
3。根据相关性划分
(1)单个延迟
-从延迟事件的发生到终止不会发生其他延迟
-是否赔偿取决于谁支付贡品。
(2)联合延迟
-两个或更多延迟事件从发生到终止需要完全相同的时间
-所有延误均可归因于业主,可予赔偿;
-所有延误都是承包商造成的,不予赔偿;
-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延迟事件,可赔偿的变成不可赔偿的
(3)交叉延迟
-当两个或更多延迟事件从发生到终止仅部分重合时-对于不重合的事件,指单个延迟;对于重叠部分,请参考常见延迟。
试验方法2:工期索赔的计算
1。直接方法
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2。比例分析
(1)根据工程量比例,
项目工程量由2800m3增加到3500m3,原工期为40天
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工程量/原工程量=40×(3500-2800)/2800=10天
如果工程量增加或减少10%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则:
工期索赔值= 40× (3500-2800 x 110%)/2800 = 6天
工期索赔值=原合同工期×新增或新增工程费用/原合同总价= 24×200/1200 = 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