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八辩护律师事务所杨先光律师
涉案主体
案件摘要
委托标的
委托人提交的证据分析
计划和思路
1、合同有效期
2、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及责任分析
(1)损失256诉讼计划
涉及的主题:
1。J公司(合同乙方和承包商)(以下简称J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规定应当给予许可(审批)。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进行操作。国务院的法律、法规和决定规定不需要许可证(审批),市场参与者可以选择自己的经营方式。(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景观工程;机械土方工程;公路工程建设;市政公共工程建设;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防腐保湿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设综合土地管理;园林和古建筑项目;装饰材料(木材除外)、五金和百货商店都有出售。)
2.l,涉及项目的实际承包人和施工人,以j公司(合同甲方和发包方)(以下简称x公司,自然人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x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公司的唯一股东
4.c,注册持股比例为100%,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查询后,未公开披露股东的认缴及实收资本情况。
案例概述:
2017:
8年7月7日,l关联公司j与x公司签订建设合同,同意l公司承担x公司在XX光伏电站的办公楼、操作大厅等工程建设同年10月7日,x公司向j公司移交了控制点布置表,并测量了原地形控制点。
9年11月6日,x公司向j公司发出开工令,要求j公司开工建设该项目
| X公司于1999年11月17日向J公司出具委托书,委托A公司作为X公司的代表,任期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同时,向j公司提供了三张图纸11月19日,A在原始地貌测量记录上签字,作为1337个坐标点的测绘代表。9年11月22日,x公司给j公司发了一封“工作协会函”,说明工地上的土石比例
2018:
1年,由于施工现场的土地纠纷,J公司停工(X公司未通知项目取消)
4年,J公司向X公司询问取消该项目的情况(X公司自行取消该项目,客户以X公司为借口,称该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被迫取消);
5年1月21日,X公司和L公司(J公司)的副总经理检查了接收方的坐标,并加盖了X公司的公章以供确认。
后,J公司自行统计计算并绘制图纸,得出该项目已完成部分含税价格为985647.65元。但X公司并未批准该金额,并于6月26日单方面委托Q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并制作《会计报告》,认定该项目已完成部分含税价格为418825.04元,由此引发争议。
J公司仅开展了部分土方施工项目
委托目标:
1。要求X公司根据J公司的会计价格支付项目资金;
2。其他损失赔偿;
3。向X公司存款支付资金占用费的问题委托方提交的证据分析
: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此证明,同意工期、质量标准和计价方法(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预付款。项目资金根据进度进行分配(证据卷第2页)。分配时间为承包商每月25日报告的进度,80%的周期进度在7天内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90%,结算后,余款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基金,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如果在违约责任中有明确约定(证据卷第4页第8条第1 (2)项),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有权停止工作,发包人应承担损失和责任。根据客户的陈述,x公司自项目开始以来没有支付任何款项,因此可以确定x公司违反了合同,j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停止工作并索赔相关损失。
2。牛棚工程(9-32)的控制点交接表(证据卷6页)和原始地形测量记录(坐标点)可以证明所涉及工程在施工前的原貌,并可用于计算土方和石方接收坐标点的开挖和回填量(工程量)。
3。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开工令可以作为j公司的履约证据之一,如果该证据的形成时间超过j公司支付质量保证金后10天,则可以计算该期间的停工损失(证据卷第4页,第8条第1 (3)项)
4。甲方代表委任书,用以证明“控制点移交单”和“牛舍工程原始地形副本记录(坐标点)”中所述的开挖前原始数据已得到x公司的认可
5《工程联系函》确定了所涉及工程的土方工程规格。可以获得单价,并根据定额计价计算总价。
6。x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第57-59页)可作为j公司根据图纸进行施工的证据,即承包商真实履行合同的证据,也可用作相关项目成本核算的基础。同时,由于本案采用固定计算方法确定工程价款,在查阅了解了2004版《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内容后,所涉及项目的利润比例已经确定为固定金额,可作为计算x公司在完成所涉及项目后可从j公司获得的利润——即预期收益损失的参考
7。对于j公司制作的“填挖图纸”、x公司委托重庆宏发测绘制作的会计文件和“工程成本核算报告”,金额上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单价的计算和工程量的统计。如果进入诉讼程序,这两个证据不能作为工程数量和价格的依据。
计划与思路:
1、合同效力
涉及施工合同纠纷,合同效力是主要审查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合同的主体是j公司和x公司,根据j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经营范围,其中包括机械土石方工程因此,本合同是有效的,其有效性应受法律保护。有必要以j公司的名义提起法律诉讼
在此基础上,违约责任有了先决条件
如果本案涉及诉讼,作为x公司的相对人,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认为所涉及的工程不是承包商j公司的实际施工,而是l公司的借款资格合同,这是一个无效合同然而,如果l没有向x公司保留任何证据表明该项目是个人合同,j公司可以通过否认来有效地应对这种情况。
此外,不排除另一方可能利用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导致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
结合现行法律法规,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性,在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承包人还应参照有效合同支付合格部分的对价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争议的部分不包括工程质量,而只涉及工程数量和应付价格。因此,当差异过大而僵局没有解决时,只能通过司法鉴定程序来确定。
在鉴定过程中,或只能提出鉴定费用,并应根据双方确认的收件人坐标列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应当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予以确认。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在双方确认了本案的竣工工程量后,应将其作为工程量的依据,而不是通过复验和测量实际施工工程量然而,这并不排除法院批准联合评估的情况。
2。
(1)损失部分
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终止及责任分析根据发包人提交的现有证据,可以证明承包人已经完成了所涉及工程的部分土方工程,即已经忠实履行了合同义务。根据同等价值、补偿、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雇主有义务在履行期内支付约定的进度款。根据客户对x公司从未付款的陈述,x公司可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逾期进度款索赔违约金。
是针对预期损失的问题。由于所涉及的工程采用了定额计价方法,即使工程没有全部完工,x公司至少可以从设计方案中的图纸计算出土石工程的预期规模和成本,并按比例计算出承包商完成土石工程后的利润。双方同意在签订合同时按额定估价计算,则x公司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按标准预见损失
同样,减速部分的损失(包括设备成本、人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也可以通过额定估价标准计算客户所描述的由于当地农民阻碍施工而导致的经济放缓的原因应该属于x公司未能提供施工条件的情况。如果政府和公安机关介入并保留相关证据,这一事实是可以证明的。x公司可以要求豁免,理由是这种情况不是由x公司的过失造成的,x公司无法控制这种情况。但是,x公司未能支付进度款也是j公司可能停工的情况,x公司应承担责任。
不关注质量保证问题
(2)权利义务的终止及责任承担
当合同有效时,诉讼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合同的终止X公司将不可避免地以占用基本农田为由阻止合同目的的实现。不排除X公司可以通过改变情况,提供相关政府文件作为免除除价格以外的责任的证据。
但x公司作为项目的业主和业主,在准备项目前应审查项目的可行性并获得相关批准程序。此外,作为基本农田保护基础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于1998年颁布实施。这不是绩效流程中的政策变化。X公司应该事先知道相应的后果和违法性。在这种情况下,仍与J公司签订合同,导致施工活动的实际发生,违反了诚信原则,隐瞒了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诉讼策划
为了尽可能避免导致无效合同的因素,j公司应为本案的原告公司X和股东C将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要求C承担连带责任。接受委托后,根据实际情况,在诉讼前或诉讼期间查询x公司的备案材料,最终确定c股东的最终责任承担方式
对于损失问题,有必要核实是否有机械租赁凭证和会计凭证(国外支付的租赁费和工资应包括在会计凭证中),以证明他们确实遭受了减速损失,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证明具体损失的数额。
关于价格的计算标准,由于统计数量、单价和总价差异较大,应询问偏差的原因。
向规划建设部门查询项目涉及的规划和项目审批
询问客户对2018年1月暂停项目的处理情况,如有相关证据保留的线索,方向已确定并收回。鉴于x公司在2018年4月通知取消项目,将在客户提交录音证据后进行整理(在起草本方案时未提交)
杨贤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