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中的家庭法官< p>
将法院移至元坝,为重度残疾人调解婚姻纠纷最终,双方的婚姻得以挽救,家庭矛盾得以解决,并尽一切努力联系相关部门和邻近的村庄和邻居,帮助双方和他们的家庭...近日,南溪区法院家事法庭就赵诉刘在南溪区长兴镇长春村二组农家大院坝离婚纠纷一案举行公开审理,取得满意结果。(News.com宜宾,10月20日,“南溪法院:家事法院介入农民,促进农村家庭和谐稳定”)刘谋在2008年因交通事故严重残疾,无法照顾自己有3名未成年儿童在家抚养,一对60岁以上的老人在家抚养。在这11年里,刘家的重担全落在了刘的妻子赵身上
任何一个稍微熟悉这个世界的人都可以想象这个家庭的生活有多具体。赵某提出离婚,实在是无可奈何,别人也难辞其咎但是,如果说赵某是一个家庭的主心骨的话,那就只剩下孩子、老人、病重的丈夫了...将没有食物。
有句老话,“清官很难分解家务。”赵状告刘,南溪区法院本可以因公在庭上审结此案。然而,从人性化的角度来看,法官主动向法院敞开大门,公开审理离婚纠纷。一方面,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分析他们的家庭困难,邀请邻村和当地村干部参与调解。在解释法律和理解的同时,抓住机遇在农村开展法律宣传,从拯救家庭的角度出发,促进农村家庭和谐
年末,刘表示愿意努力改善家庭困境,继续维护婚姻家庭关系。这个结果是每个人都想看到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纠纷处理不当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和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等。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家庭成员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家庭美德,倡导良好的农村风俗,南溪区法院的家事法庭法官用心良苦,最终通过解决家庭矛盾“教育一方”。同时,也为解决因经济困难、农民工和家庭成员矛盾而陷入危机的婚姻问题提供了积极的、可操作的方法。
目前,宜宾市正在进行“不要忘记你的主动精神,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南溪区法院的家事法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如何让主题教育“深入人心,走向现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