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采购项目中,投标人错过了招标文件中的文字报价金额。无效吗?
分析: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确定。如果没有具体要求,投标人可以澄清这一点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1条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表述类似问题不一致或者文字计算有明显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