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保护得到保证!济南市人民社会服务局加入市总工会建立维权双向联动机制

1999年11月13日,济南市人民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举行了全市劳动者权益保护双向联动机制座谈会,并公布了新成立的市劳动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开通,标志着济南市人民社会保障局与总工会之间的维权双向联动机制正式建立,维权联动工作正式启动。这是提高济南市劳动者权益保护效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一步。会上,下发了《关于建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双向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如何充分发挥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双向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劳动者权益保护体系。

济南劳动仲裁

责任明确,优势互补

形成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保护合力

根据意见,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责任发挥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在受理职工投诉时与工会法律援助同步实施。在研究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在处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重大案件时,积极听取市总工会的意见,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邀请市总工会派代表参加,在接到职工投诉时,应当与工会的法律援助同步进行。

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加强与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联系,为前来投诉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努力建立保护工作人员权利的双向联动机制,提高工作人员权利保护的质量。

济南市总工会职责:加强工会维权服务机制建设,着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行“两书制”,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从源头上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和劳动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调解。

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设立劳动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遣优秀律师到工作站,在工会指导下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解答,为前来投诉举报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落实“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在你身边”行动,构建互联互动互补的全覆盖多层次劳动权利保障体系,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法律援助服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部门联动、效率联动

创建温质劳动保障维权体系

建立维权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定期工作会议和联络员制度,每月相互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和法律援助的调查处理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作用,依法查处;工会通过法律援助和劳动法律监督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督促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

建立投诉受理联动机制当劳动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时,也可以同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联合会审查后,将指派法律援助服务律师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纠正侵犯劳动权益的行为。向市总工会寻求法律援助的职工也可以同时填写《劳动权利投诉登记表》,由市总工会推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进入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济南劳动仲裁

完善立案查处联动机制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时,工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出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书面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用人单位不接受工会意见或者接受工会意见拒不整改的,县级以上总工会可以向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对工会进行劳动法监察的建议,建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符合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条件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在审查相关材料后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并在调查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工会

建立劳动关系冲突预警联动机制实现执法数据与工会维权数据的互联互通,及时了解企业职工利益,调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调解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职工举报投诉,属于市、区、县级管辖的,在受理的同时,必须抄送同级工会部门,由工会部门及时干预,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建立业务培训和交流工作联动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通过加强对工会积极分子职业能力的培训,在课程设计、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为教师提供支持和保障。通过组织和开展业务培训、案例分析、业务研讨会等多种有效形式的培训和交流,维权人士的法律素质和法律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提出维权双向联动机制的下一步工作方向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傅金凤提出发挥维权双向联动机制作用的三个要求一是打造光明品牌,维护职工权益二是提高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三是完善劳动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机制

济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民社会服务局局长王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首先,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地位,进一步认识到建立保护工人权利的双向联系机制的重要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考虑各地劳动者的需求,积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格控制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真正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工会法律援助站建设成为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站, 反映劳动者需求的观察站,促进安定团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站

2要密切配合,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加强与工会组织的合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种保障职工权益的双向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行政执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和劳动法律监督职能,形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合力。

三大重要信息共享,有效发挥机制平台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主动加强与工会组织的合作,尽快建立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机制,确保正常运行。请市工会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高依法维权水平,共同维护劳动者在法律援助和法律监督方面的合法权益。

(齐鲁晚报、齐鲁一点记者韩小万、通讯员刘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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