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的社会离婚正在进行相应的共同财产分割,此外还有很多损害赔偿,但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赔偿这些损害赔偿
网友咨询:
我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吗?
1结婚半年后双方分居,因为女方拒绝去男方家居住,你能要求退还婚前购买的金饰吗
2我能要求我的妻子为我的婚姻承担数万元的债务吗?
3这名妇女以缺乏性能力为由申请离婚。她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贵州文成律师事务所陈英律师答:
1和金饰被认为是男人送给女人的礼物,属于女人的个人财产,一般不能退还。
2。原则上,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担婚前债务。如果债务是由于给妇女的彩礼造成的,可以要求适当返还。如果购买了房屋或其他家庭用品,就不能要求归还。
3,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女方故意造谣,并四处传播,对你的名誉造成损害,你可以在另一种情况下要求赔偿
陈英律师分析: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离婚意见》),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的原则反映在《婚姻法》的各种法律规范中。离婚赔偿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离婚赔偿标准体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即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的原则和妇女的利益
“照顾”在这里,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不仅可以给妇女适当的财产份额,而且还可以把财产,如住房,分配给财产类别中的妇女某种生活所特别需要的。毕竟,从习惯性影响、传统因素造成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和生理特征等方面来看,女性在离婚后找工作和谋生方面普遍比男性弱,需要更多的社会帮助。同时,离婚赔偿标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离婚赔偿标准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陈颖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他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多年,具有企业法律顾问和会计师资格。辞去专职律师工作后,律师办案的目的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陈颖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他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多年,具有企业法律顾问和会计师资格。辞去专职律师工作后,律师办案的目的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