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关注
─来源:上海阳光药品采购网整理:公子重耳
9年1月1日,上海阳光药品采购网正式公布了《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公告称,在全国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城市(以下简称4个7市)和对各省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进行跟踪落实的基础上,全国组织相关地区依法组建联盟,开展跨地区联盟药品集中批量采购
纵观我国药品采购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为五个阶段从趋势上看,药品采购模式经历了从医疗机构主导到政府主导,从地方到省级再到国家级的不断探索、创新和推广。
2000年以前,各省市主要是自主开发。2000年以前,中央层面对新药采购模式的探索没有统一的指导原则,各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自主探索新药采购模式。例如,1993年,原河南省卫生厅发布了《关于建立河南省药品器械采购咨询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22家省级医疗机构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全省7家药品批发企业中采购药品
从1992000年到2009年,国家层面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模式。2000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探索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及相关法律责任”,启动了全国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的探索和建立。2009~2014年,政府主导、省级网上集中采购模式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双向招标趋势逐步显现在此期间,各种新模式不断涌现,如双包模式、质量分层、剂型组合等。
2-015 ~医疗保险局成立前,7号和70号文件标志着药品采购模式从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双重化向分类采购模式发展。购买模式趋于多样化,不同地区的模式趋于分散。与此同时,参考限价和价格联动已成为一种趋势。
原招标不符合谁付款谁供货的原则,也不考虑数量。这个过程是不透明的。结果,一些药物变得越来越贵,一些救命药物的价格不得不与成本成反比。最终,企业停止生产,市场切断供应,问题频繁发生,使其难以继续。
1992-018年,成立了国家医疗保险局,承担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的重要职能,招标采购也翻开了新的篇章。2年11月15日018《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在上海药房网站上正式发布,国家组织了药品集中采购试点。
019年9月1日,在“四七”试点一周年之前,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的改革效果,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覆盖面扩大到25个地方,药品采购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第二批
采购八期1
在哪个地区?
联盟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5个省和地区
2
有哪些购买品种?
采购品种为阿托伐他汀口服剂型及其他25个品种也就是说,4 7个获奖品种
3
如何规定的采购数量?
第一年的协议购买量的计算基础应由每个联盟地区决定
年第一年的协议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如果实际选择了一家企业,协议采购量应为第一年协议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如果选择了2家企业,约定采购额应为第一年约定采购额计算基数的60%;在实际选择3家企业时,约定采购额应为第一年约定采购额计算基数的70%。
年第二年的协议采购量按采购品种(指定规格)第一年实际采购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如果实际选择了一家企业,协议采购量应为第一年实际采购量的50%;如果选择了2家企业,约定的购买金额应为第一年实际购买金额的60%;在实际选择3家企业时,约定的购买金额应为第一年实际购买金额的70%。原则上,下一年的约定购买量不得少于所选品种第一年的约定购买量。
各联盟地区第一年的协议采购量和各采购品种第一年的协议采购量见附表
4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哪些品种可以申报?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有能力履行协议;
(2)参加本次集中采购活动前两年内,药品生产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3)必须对药品质量负责,一旦选定,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充分地按要求组织生产,并将药品送到经销企业,以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需要
申报品种属于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原研究药物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考制剂》
(2)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药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3)根据《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学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新的化学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
(4)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的药品
企业申报品种时,必须包括采购品种目录中规定的主要产品规定。5
如何实施购买?
各地区已指定代表参加联合采购办公室,上海市医疗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9月24日上午,企业将进行申报,供应区域的确认将于当天下午开始。
中选择的企业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入选企业为3个品种,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采购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一年。
如果在的采购周期内,本年度约定的采购量提前完成,部分被选企业仍将按所选价格供货,直至采购周期结束,但同时剩余金额可按照所在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他同品种、同价格药品进行适量采购。
6
199的价格是多少?首先,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按照现行药品差价规则折算的4-7种选定药品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2019年联盟地区省级企业集中采购的最低价格申报价格是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格,应包括所有费用,包括税金、分配费等。
根据现行药品差价和比较规则对申报价格进行比较,确定报价最低的3家企业有资格入选。申报企业数量少于3家的,以实际情况为准获得入选资格和申报品种的企业,统一进入供货区域办理确认手续。
以每个候选企业的申报价格作为企业确认省(区)内相应药品的候选价格在提议的成功选举的结果被无异议地公布之后,联合采购将发布成功选举通知。
7
如何确定的选定品种?
如果价格不同,被选企业将根据申报价格从低到高交替确定供货区域。每个被选择的企业将一次选择一个省(区),直到所有的省(区)都被选择和确认。
如果申报价格相同,品种应根据以下规则和顺序确定待选企业和供货区域的优先顺序:
(1)“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优先选择企业;
(2)2018年,联盟区域内有大量供应省份(地区)的企业将优先考虑;
(3)联盟区2018年销量大的企业优先,多品种多规格的销量合并计算。
(4)原料药生产企业优先(限于生产原料药和制剂的法人企业);
(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日期为准)已通过或认为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功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优先考虑
8
什么是非法的,有什么后果?
申报企业、入选企业和经销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严重的,将列入“违规名单”。
(1)提供处方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非法促销活动
(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扰乱市场秩序
(3)相互串通申报,排除其他申报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申报企业的合法利益
(4)向采购人行贿或联合采购以获取中标者
(5)提供虚假文件和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选举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购销协议的
(7)被选定的企业和经销企业未按采购商的要求和法律法规实施经销的
(8)放弃选举后的资格
(9)不履行供货承诺,影响临床使用的
在选择了(10)种选定的药物后,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11)在选定药品后的规定抽样或飞行检查中发现严重违反承诺的申请材料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列入“违规清单”的,由联盟地区按以下条款处理:
(1)如果申请人被列入“违规名单”,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将被取消;如果中标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视情节轻重,上述企业将在被列入“违规名单”之日起两年内被取消参与联盟地区药品采购活动的资格
(2)分销企业被列入“违规清单”的,自被列入“违规清单”之日起2年内取消该企业的分销资格和参与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的分销资格。
附件:
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doc版本)
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PDF版)
联盟地区同意在第一年购买
产品采购品种第一年约定采购量+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