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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现场
“感谢您的光临。我希望邀请更多的法律专家担任听证官。”“11月7日,在河南省某县的乡政府,原审被告人陈某的父亲,向专门来此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案检察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同时,他还表示希望检察官会见陈某并听取他的陈述。
处理此案的检察官立即前往河南第一监狱会见正在服刑的陈某。河南省高级法院最终裁定他犯有故意杀人罪,并判处他无期徒刑。“这不仅是为了满足投诉人的合理要求,也是案件的需要”检察官说“见面后,他的精神状态比以前好多了。””11月21日下午,陈辅告诉第二检察院最高检察院院长袁明,他一下火车就来接他,并再次听他的话。陈辅坚持每月去一次陈某。最后一次见到他时,陈辅感觉到了他的变化。
1999年11月22日,在郑州市举行的这起刑事上诉案件的公开审理中,申诉人陈辅要求法律专家参加审理的请求也得到满足。检察机关邀请了五名听证员参加听证,其中四名是法律专家,另一名是医学专家。陈辅对这样的听证会阵容表示赞同。 1998年以前的刑事案件 在听证会上,袁明担任主持人,他向大家介绍了经原审法院确认的案件。
1992年4月23日凌晨3时许,原审被告在与几个朋友及被害人康敬酒时,被康辱骂。掀翻了饭桌,康和另外两个人开始一起揍。当同事栾和李把拉开时,他们发现他的额头在流血。栾带他去诊所包扎。由于诊所没有开门,两人回到旅馆,在那里受到康某等人的虐待和殴打。陈某冲到楼上,从别人房间的密码箱里拿出一把大约50厘米长的砍刀。当他下楼的时候,他遇到了他的女朋友宗某,而陈某和宗某则躲在酒店的卫生间里,其他人踢了门。随后,持刀冲下楼,看见康正在打电话,便用刀砍他。康逃跑时摔倒,用砍刀砍了康十几下才逃跑。
2年4月25日011时,陈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康某因抢救无效于同年5月9日去世。经法医检查,康符合锐器伤致重型颅脑损伤和脑功能衰竭标准,死亡。
郑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3万余元。宣判后,被告和原告都拒绝接受判决,并分别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再审后,法院再次作出判决,认定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3万元以上
此后,双方继续上诉。河南省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决考虑了被告自首的情况和受害人的过错。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辅再次向河南省高级法院和河南省检察院提起上诉。他没有得到支持,因为他不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上诉理由也不成立。陈辅和慕辰今年3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上诉,因为他们对处理上诉的结果不满意。
现场听、说、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立即移交原案件卷宗,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随后,办案检察官来到陈辅的家乡,亲自听取了他的上诉理由和意见,根据案件审查的需要和陈辅的申请,在原审时会见了被告人陈某,审查了相关证据,并当场审查了犯罪现场。
为了更公平公正地处理此案,检察官告诉陈辅,他将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来审查此案。陈辅同意对此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并表示希望邀请更多的法律专家担任听证员。
在听证会上,袁明介绍了参加听证会的5名成员: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省医院协会副主席何立民;河南陈中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梁立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李卫平其中,何立民、何志、梁立波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投诉人能说出原判决有什么错误,原因和依据;检察机关的原侦查人员应当说明当时指控犯罪的依据和理由。审查投诉的检察官也应该谈论审查和审查的证据。听证员有问题要问”在听证会上,袁明明确表示,在各方充分阐述后,将邀请听证会工作人员进行讨论,最后对意见进行评论
是否构成过度防卫?
在听证会上,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充分解释了申诉的理由。他们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作为故意伤害罪处罚。二审裁定法律的适用是错误的,判决太重。他们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听证现场
办理原审案件的检察官出示了被害人的受伤照片、法医鉴定结果、目击者证词等证据,并说明了办理原审案件的依据。
整个过程中非法侵权行为是否仍在继续?这是否构成过度防卫?如何定义?这个句子太重了吗?这些也是检察官审查案件的重点,听证官当场就这些重点问题提问。
“被害人和被告的性格是什么?敬酒时为什么会有冲突?”"为什么其他几个人带着管制刀具?"......五名听证工作人员问了非常专业的问题,原办案检察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查案件检察官一一回答
听证会工作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支持代表5名听证会工作人员发表意见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对这些评论没有表示反对。“我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给我这次发言的机会,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充分听取我们的意见,感受到检察机关对案件的重视和严肃性”听证会后,申诉人陈辅说
在长达199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上,申诉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承办人澄清了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展示了案件证据,听证人员在全面了解案件的基础上发表了充分的意见,形成了对听证会的意见。袁明表示,根据原案件的事实证据,结合本次听证会的意见,将依法公正处理。听证会后,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座谈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一名多年的律师,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公开听证会给了申诉人一个公平和公正的程序,使他能够感受到正义。我希望会有更多这样的机会。“座谈会支持这样说三届人民监督员何立民也表示,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公开透明,集思广益的原则,对每一个案件都负有高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