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份“承诺书”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承诺书
签署“承诺书”的
原本是
留给20多位70岁老人的
。老年人组织了一次同学聚会
,担心有人在喝了
后会发生意外,他们都自愿签署了
《承担安全责任的承诺》
,声明:
如果发生意外,并且与他人无关,我将尽我所能参加聚会
承诺是关于
我郑重声明我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并承诺如下:
我将根据自己的情况尽我所能,认真选择是否参加聚会。
如果我参加同学会,那是我在评估自己的健康状况后做出的选择,与告诉我参加同学会的同学无关。
如果我突然生病,那是我自己的病,与参加同学聚会无关。如果我不幸受伤,那是我自己的疏忽,与参加同学聚会无关。
如果我喝得太多,那就是我想喝的,与带酒的学生和参加同学聚会的学生无关...“
发生在武汉。9月19日下午,同学会的与会者严先生说:“大家都是高中同学,生于1949年左右,所以我想在今年国庆节前聚一聚,我就用了这个誓言。在
承诺书签署之前,负责起草的学生在微信群里征求各方意见,大家都非常支持。当同学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必须在开心的时候喝酒。但是每个人都不年轻,身体状况如何,能喝还是不能喝,能喝多少就能喝多少,其他人都不清楚因此,这一承诺的签署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尽其所能并对自己负责。“
199晚会他们一共来了22个学生,签约后的承诺有了很大的变化——没有人劝酒十二个男学生来了,其中六个能喝,喝了两瓶白酒,而其他人只喝了一些啤酒,喝得不多。////////////
,律师说:无效!
对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晓寒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群体活动的组织者如果未能履行安全义务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中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原则的精神,同行业的人有互相帮助的义务。“上述义务都是法律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如果你在聚会期间受伤或突发疾病,作为聚会的组织者,你有义务确保安全,作为同行业的人,你有义务提供帮助,你不能因为这样的口头或书面声明而免除责任。“
因此,虽然本《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合法有效,但参与者的法律义务不能免除,也不能成为同学关联方的免责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