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并不是所有在上下班途中滑倒造成的伤害都可以被视为工伤。消息一出来,立刻在网民中引发了热烈的讨论。许多网民说他们不明白。他们认为如果他们在上班的路上滑倒了,那不是因为他们必须去上班。他们怎么能不被视为工伤呢?记者就大家关心的话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人民社会服务部发布最新解释
确定工伤的三个条件
为什么上班路上滑倒不是工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释说,为了被确认为工伤,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原因是一起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中,我不是主要责任人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工人因为滑雪而摔倒,他或她就会受伤。虽然他或她在上下班的路上,但他或她没有因交通事故受伤,这不是他或她的主要责任,不能被视为工伤。值得一提的是,
也很滑。如果是在扫雪期间因滑雪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明确表示,像这样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可以被视为工伤。
都是工作时滑倒的。为什么
算不算?
都是为了工作。他们都滑倒了。为什么有些算数,有些不算数?许多公民表示不理解。记者在街上随机采访了10多名市民,发现他们对这方面的规定不是很清楚。一些人认为工伤应算作工伤,而另一些人认为工伤不应算作工伤。
“我认为只要是上下班路上的摔倒,不管是别人的还是你自己的,都应该被计算在内。”“蔡先生是一名市民,他说如果不是因为通勤,当事人很可能不会经过事故现场,所以单位应该负责,应该算作工伤。
“似乎有一条规定,只有交通事故才能算作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刘女士似乎知道一些法律规定。她告诉记者,她的一些亲戚在夜班时摔倒了。结果没有得到证实,但她说她也不明白。如何定义
通勤?
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认定了
有疑问的几种情况。记者专门咨询了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司。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解释,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非常明确,上下班途中非其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视为工伤。
如何定义通勤?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下情况可视为“通勤”:1。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工作地点和单位的居住地、惯常居住地和宿舍之间通勤;(2)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合理的路线往返工作地点和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居住地的途中;3.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通勤。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上班的路上送你的孩子上学,在上班的路上买蔬菜,如果你遇到了不是你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你可以被视为工伤。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大部分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应及时报警。让交警部门确定事故事实,划分事故责任,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在工伤保险中的权益。
199工伤事故中,近20%必须在199工伤事故后及时上报。记者从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工伤部门获得了一组数据。截至11月底,该市已确认了4500多起工伤事故,其中约20%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而交通事故不是工人在上下班途中的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雇主不提出申请,雇员本人或其近亲可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业内人士建议,为了更好地查明事实,修正证据,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事故发生后,单位和员工个人都应尽快申报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经鉴定达到相应伤残等级的,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工伤一次性医疗、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本单位不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上述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
a .工伤
她下班后去买菜时被打了
徐女士每天晚上下班后都去市场买菜。当她走出市场时,她被一辆电瓶车撞倒在地。交警认定对方负有主要责任。
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徐女士在回家的路上买了蔬菜,这是一条“合理的路线”在上下班的路上,诸如在路上接孩子和买菜之类的活动可以被视为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并且可以识别工伤。
b .不包括工伤
1。不包括工伤
杨先生喝酒后出去谈生意。合伙人强烈邀请他留下来吃饭。然而,他留下来喝酒庆祝双方的成功合作。在回家的路上,杨先生因醉酒而受伤。这是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醉酒造成的伤亡不能被认定或视为工伤。这意味着由醉酒或突发疾病引起的事故以及由过度饮酒引起的死亡不能算作工伤。此外,由吸毒、犯罪、自残或自杀造成的事故和伤害不能被视为工伤。
2。下班路上被狗咬了不是工伤。王女士
下班时被狗咬了。医疗费花了数百英镑。公司出于各种原因拒绝给她报销。这是工伤吗?
交通事故不是我上下班途中的主要责任,只能认定为工伤,不能算作工伤。受伤者只能向养犬人要求医疗费用赔偿,并通过民事手段解决和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