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回应向医务人员吐痰:犯罪的刑事责任

北京新闻快报(记者徐文)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2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公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表示,个人向公众、电梯、超市甚至医务人员吐痰是为了寻求刺激或发泄不满。其他人拒绝配合防疫和控制,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拒绝听取劝阻,虐待和殴打工作人员。

贺强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防疫期间,公共场所发生骚乱,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知道感染或者疑似感染,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交通工具传播的;对医务人员实施吐痰行为,造成医务人员感染的;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法执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新京报》记者徐文

编辑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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