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自拟遗嘱中继承不动产?

关键词:一篇关于如何在自己写的遗嘱中继承遗产的短文不久前发表了。反响巨大。这是重新发行的,供你参考。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律师答问: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有遗留支持协议,按协议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几份遗嘱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经公证的遗嘱不得因自拟、代理书写、录音或口头遗嘱而被撤销或更改。“公证的遗嘱比手写的遗嘱更有效

目前,许多人为了避免子女继承不动产的纠纷,选择自写遗嘱或代写遗嘱。自拟遗嘱是遗嘱的一种表达。如果被认为有效,他们可以继承不动产,但继承人在继承不动产的过程中很难对遗嘱进行公证。

继承人在继承遗嘱所涉及的房地产时,要求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的,需向房地产登记中心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所有法定继承人关于房地产分配的协议及与被继承人有关的材料,并可提交公证材料或有效的法律文件。因此,如果这里的遗嘱是自拟的,需要其他继承人的签名和同意,否则房地产登记中心不予办理。

,那我怎么转让所有权呢?第一个选择是让所有继承人协商自己写的遗嘱是否被承认。如果是这样,可以在公证处签署或公证一份书面的承认协议。之后,继承人可凭继承人协议或公证文件向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但是,如果一方拒绝批准,因为自拟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那么书面遗嘱是否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其他继承人在没有个人在场的情况下很难区分。因此,法律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给了这部分人提出异议的途径,即持有自写遗嘱或不同意自写遗嘱的继承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写遗嘱的有效性。从而确认自写遗嘱的真实性。一旦法院裁定自拟遗嘱有效,财产继承人可以持有法院的有效文件,并在房地产登记中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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