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高月
在私人借贷中,贷方将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降低风险。然而,许多担保人不知道贷款担保的风险。大多数担保人只签署借据,但他们不知道他们将承担什么样的担保责任。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但如果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规避风险,可能会造成很大的麻烦。《法制日报》记者整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法院审理的多起民间贷款担保纠纷案件,提醒读者担保存在风险,签名要谨慎。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诚信和还款能力,没有必要因偏袒而为他人提供担保。在酒桌上喝了
后后悔已经太晚了。
欣然承诺为酒桌上的朋友提供5万元的担保贷款并签字。清醒后,马华向他的朋友和贷款人解释说,他不愿意担保贷款,因此引起了争议。几天前,温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担保合同纠纷案1992年2月的一个晚上,应朋友张馨的邀请,马华和中国一起喝酒。席间,张馨要求马中两国提供贷款作为担保,理由是缺少种植红枣的资金,并承诺在活动结束后给予500元优惠。马华欣然同意,在酒桌上,马华、张馨和贷款人已经起草了一份贷款和担保协议。华为张馨借款5万元提供担保为了庆祝合作的成功,三个人又喝了几杯。饮酒后,马华和张馨分别在担保人和借款人处签字。
第二天,清醒过来后,马华向张馨和贷款人解释说,他不愿意担保这笔贷款。然而,张馨的电话无法接通。贷方直接表示,“如果没有担保,我不会借钱给你。现在这笔钱已经转到了张馨的银行卡上。”如果你食言,把钱还给我,这一切就结束了。”
马华后悔不该一时的贪婪,让自己卷了进来,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自己醉酒失去自制力签了字并不是表达的真正意思,因此,担保协议没有成立,当然是无效的在审理此案后,温宿法院驳回了马华的主张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在本案中,华为张馨公司为贷款人的借款行为提供了担保,虽然喝醉了,但依然清醒,这是他意图的真实表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担保应该是有效的,马华应承担担保责任。
签名保证不承认识别
笔迹鉴别
最近,吉木萨尔县的埃里克遇到了麻烦。他借给别人10,500元,两年后不还现在借款人下落不明,担保人也不接受。我越想越生气。担保人苏某将向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
199听证会上,保证人苏某辩称,借据是借款人书写的,保证人苏某的签名不是自己书写的,因此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院询问双方是否申请笔迹鉴定。我要求核实。苏拒绝申请验证。为了查明案情,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核实苏某在借据上的签名。核实的结论是,苏某本人在借据上签署了证人的签名。199鉴定结论达成后,法院组织二审。苏某的委托人认可原告所主张的事实,但只愿意支付本金,拒绝承担违约金、利息、鉴定费和诉讼费。法院认为,埃里克与苏某达成的保证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合法有效。
最后,法院裁定苏某应向我支付10,500元及违约金2,000元。苏某应承担评估费用和法律费用。承担上述连带保证责任后,苏某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审理此案的法官
表示,在私人贷款案件中,许多担保人在向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没有意识到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也没有充分认识到提供担保的风险。建议担保人充分了解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风险和后果,并谨慎签字。及时履行担保人义务,积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承担及时清偿债务的担保责任为了降低自身风险,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担保人。担保人应明确约定担保份额和股份担保。
违背人的意志提供担保
想反悔不能逃避责任
2年9月的一天015,小布因急需钱向卢某提出借1万元鲁要求小布先得到担保,然后才能向他借钱。因此,小布找到了邻居小艾小艾考虑到小布要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也很大方,出于好意,小艾签了贷款合同
还款期到期后,小布拒绝还款。陆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法院起诉借款人小布和保证人,要求借款人小布归还贷款1万元,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在
审判中,艾弗森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是她借钱时不在场,喝酒后签署了借款合同,没有仔细阅读,当时承诺的担保时间为15天,现已到期。经审理,
199法院认定,陆某与肖部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她作为担保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与陆某建立了担保关系。双方对担保方式没有一致意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应当按照连带责任承担担保责任。因此,艾弗森对贷款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小艾暗示陆向小布借款时不在场,与原告约定的保证时间为15天,但无证据证明。法院没有接受。艾弗森说,在签署合同时,他喝酒,没有看合同的内容,没有承担保证的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接受。最后,法院裁定肖部偿还陆某贷款1万元,萧艺对肖部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被迫冒险,陷入困境,因为他们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因为他们不得不帮助别人还债。因此,在担保他人之前,应注意检查债务人的偿付能力。注意担保的金额、范围和方式;如果允许,让债务人尽可能为自己提供反担保。一方面,它可以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它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自己的风险。
债务履行期少于
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日前,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原告刘谋诉被告赵某、、金某民事贷款纠纷案。法院裁定被告金某在本案中不承担保证责任。在
庭审中,原审被告人告知,2018年4月22日,赵谋军向赵谋军借款3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5‰,期限为一年。被告金某担保了贷款,原告立即支付了贷款。赵谋军意外死亡后,刘谋多次向赵谋和赵谋军的法定继承人孙谋咨询还款事宜,但被告的还款态度一再重复。虽然贷款期限尚未到期,但其债权面临很大风险,故起诉被告赵、孙要求偿还贷款,被告金承担担保责任。被告
199金某辩称,借据上担保人的签名是其本人的,但不愿承担担保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金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据上签字,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期应从债务履行期到期之日开始。本案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日期为2019年4月22日。被告金某享有该期限的利益,被告金某不愿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原告刘谋要求被告金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不被支持。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法院应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主动审查担保期限。这种情况下的担保类型是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但本案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保证人享有该期间的利益。因此,法院裁定金某在本案中不承担保证责任。此外,如果原告在本案中无法向债务人的合法继承人追偿,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金某承担担保责任,原告的债权可以解除。
条例公平
担保法相关规定
第17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者仲裁,债务人的财产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之前,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日益增多,破坏了社会稳定和秩序。在这些贷款纠纷中,担保纠纷占很大比例。一方面,一些担保人对担保的法律规定和责任了解不多,或者由于他们的偏好和冲动,对借款人的经济地位、信用水平和贷款目的没有深入了解,所以他们稀里糊涂地签订合同,并承诺承担担保责任。一旦债务真的蔓延到他的头上,他用各种借口推卸责任,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从而引发纠纷。另一方面,一些借款人对法律意识漠不关心,缺乏诚信观念。借钱时,他们会考虑如何逃避债务,以及如何将还款责任转移给担保人。这实际上增加了担保人的担保风险,大大增加了担保人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从而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许多借款纠纷。
为了避免担保风险,减少贷款纠纷,担保人应首先了解担保法的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担保方式其次,我们应该加强理性思考,避免感情问题,不要对所谓的“伙伴忠诚”视而不见,认真理解借款人的行为和借款目的,拒绝那些认为自己不应该得到明确和果断保证的人。借款人还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还款责任,而不是将责任转嫁给担保人而置身事外。
私人借贷是一把双刃剑。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都应充分认识利益和风险,趋利避害,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