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上之旅-租个房子让船长停船,停还是不停??

在定期租船合同下,租船人经常指示船东停止航行,因为他在分租船合同中没有收取租金或运费,从而促使分租船人在船舶进港或卸货之前支付欠款。此时,无论船东是否听从租船人的指示,他们都可能面临提单和租船合同下的不同索赔,从而陷入两难境地。因此,船东最好提前获得担保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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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人指示停止航行最近,协会遇到许多情况,定期租船合同下的租船人要求船东在航行期间或卸货港以外停止航行。在实践中,这种“停航”可能表示船舶抛锚、漂流、故意缓慢航行、偏离航线而延误航程等。(为方便起见,以下统称为“停止航行”)大多数此类中止指示是由于租船合同链上的一方(分租船人)未能按时全额支付租船人的租金或运费。租船人然后通过指示船长中止航程来迫使违约者支付相应的金额。在收到租船人的指示后,船东在法律上可能处于尴尬的地位。一方面,根据定期租船合同,船东必须遵守租船人的指示。如果船东拒绝遵守租船人的指示,他可能面临租船人根据租船合同提出的索赔。

另一方面,根据提单运输合同,如果船东按照租船人的指示停止航行,作为承运人(或实际承运人,即使船东不是承运人)的船东可能要对船东负责。换句话说,无论租船人的指示是否得到遵守,船东都可能面临根据提单和租船合同承担责任的风险。鉴于此类事件在实践中的频繁发生和起源,下面简要分析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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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合同下的责任分析一般来说,定期租船合同规定船东应遵守租船人的指示,例如,NYPE 46在第8条中规定“船长(尽管由船东任命)”。应服从租船人关于雇佣和代理的命令和指示;...此外,法律将暗示或合同将明确规定租船人应对船东遵守指示的后果承担责任。例如,波罗的海格式第9条规定:租船合同应由船东根据船长的所有协商或责任来规定。这里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是租船人的指示是否是法律命令。判断租船人的指示是否合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事实来判断。关于这本教科书和判例法有许多讨论。简而言之,如果一项命令危及船舶或船上货物的安全,或超过租船合同规定的航行区域或船舶的最晚返回日期,或涉及欺诈因素,如要求船长会签提单等,则该命令是非法的。但是,如果没有其他因素,但租船人要求船东暂停航行的命令仅仅是为了收回欠款,可能并不构成绝对非法的航行指示。

如果船东拒绝租船人的指示,他可能面临租船人的索赔,这意味着租船人的实际损失可能是不可预测的。可以直接看出,由于船东未能遵守租船人的指示,租船人不能强迫次租船人支付未付租金或运费,然后租船人可以直接向船东索赔这种损失。如果船东遵循租船人的指示,提单持有人可以向他索赔。此时,船东原则上可以要求租船人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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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下的责任分析

的船东按照租船人的指示停止了航行,并可能根据提单对船东负责。责任的类型可能包括:货物延迟交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货物迟交,收货人在下一份销售合同中违约;由于长途航行造成的损坏或质量差例如,

船东可能要对违反合同负责。例如,

1。货物被误丢了。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船主留下的货物只能是债务人拥有的货物。例如,中国《海商法》第87条规定,如果承运人为货物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费、滞期费和必要费用以及应付给承运人的其他费用没有全部支付,并且没有提供适当的担保,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保留货物。因此,如果欠租金和运费的公司不是提单的收货人,留置权可能是非法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也要求留置的地点和形式,如要求留置在岸上进行,并提前通知当事人保留。

2。不合理的分派、不合理的偏差等。船东选择按照租船人的指示中止航程可能构成未能履行合理调度的义务。

3。实际上,船东可能认为,即使提单没有规定明确的交付日期,船舶交付的延误也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交付延误,因此他们不承担责任。然而,这一想法应谨慎对待,因为货主可能有基于承运人违约的其他诉讼原因,如非法留置权和未能尽快合理地发货,这要求货主承担责任。

当然,上述情况并不意味着业主必须违约或必须承担责任,而只是表明存在这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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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参考解决方案

面对船东面临的困境,船东在收到类似的指示(如租船人要求中止航行)后,必须首先考虑他们在提单下的责任。此时,在实践中可以参考以下几点或方法:

1。首先,有必要说明中止航行的指令来自哪一方。实际上,船是一层一层地转租的。在许多情况下,分租船人直接向船长发送航行指令,租船人会默认这种方式。因此,如果船长和船东收到停止航行的指示,他们必须与他们的直接租船人核实和确认,以避免失去他们对租船人的追索权。

2。尝试调查并了解合同链中的哪一方没有支付欠款。如果欠款方是提单项下的相关方(收货人),承运人的风险将相对降低,因为此时承运人可能享有提单项下货物的留置权。当然,这仍然取决于当地法律的规定。

3。调查当地情况,督促租船人依法行使留置权船东能否保留货物以及如何保留货物主要取决于卸货港的当地法律,因此,如果卸货港允许在这种情况下行使留置权,船东应敦促租船人按照卸货港法律规定的方式合法行使留置权。

4。要求租船人提供担保如果船东决定遵循租船人的指示,最好要求租船人提供担保。在法律上,对保函的保护比纯粹的租船合同更强。例如,尽管租船合同中有明示或暗示的追索权,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出具保函相当于发行人事先承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保函中约定的赔偿范围通常非常广泛,包括因遵循租船人的指示而造成的任何性质的损失和责任;保函还规定,当船舶所有人因遵守租船人的指示而被扣押或其财产被扣押时,租船人应提供担保以释放船舶和其他财产。如果没有保函,对方可以拒绝出具保函,这对船东来说尤其重要。保函也可以由多方签署,这对船东来说是一种更强有力的财务担保。

5。如果船东一直无法获得担保,并决定在业务中遵循租船人的指示,它可以考虑在船东和船长签发LOP后继续遵循租船人的指示,并将其签发给所有各方。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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