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们建议增加通过的冷却时间

1999年10月22日,第十三届NPC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典草案。田红旗

会员建议增加收养关系冷静期制度,即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之日起90天内,不愿意收养的当事人可以向收养登记机关撤回收养登记申请。

何表示,增加婚姻冷静期制度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收养是身份关系的形成,但由于各种原因,收养不能达到情感收养。增加冷静期制度有利于保护收养关系双方的权益。收养冷却期制度是国际收养制度中的一项共同制度。冷却期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国际收养关系的形成。

委员刘秀文也关注了收养问题

何建议增加收养后监管的法律规定,建立收养后评估机制和纠错机制,在发现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情况时,帮助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同时,处理好事后监督和保守收养秘密的关系此外,建议进一步完善国外收养的相关规定。”

/北京青年报记者孟

编辑

校对/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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