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集团宣布巩义债务融资进展,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新京报(记者王林林)12月6日,巨人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集团”)披露了巩义债务融资进展公告:国投集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巨人集团及其管理人员签署了正式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国投集团将自有资金委托给中国银行唐山分行向巨人集团发放贷款。《

共益

委托贷款合同》显示贷款金额为6亿元,贷款期限分为两个部分,其中3亿元为6个月,3亿元为12个月,从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

此外,《委托贷款合同》还说明了贷款的用途,贷款将分别用于购买大集团特定品牌和特定4S门店的新车,以及支付大集团重组过程中的重组费用。

9年10月18日,巨人集团与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投资集团”)签订《共益债务融资意向协议》,向巨人集团提供6亿元的共益贷款,于10月24日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

新京报记者王林林的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编辑张冰校对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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