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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综合收入每年不超过12万元或年补税额较低的纳税人,两年内免交最终结算的义务。它已经成为许多网民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事实上,税法修订后,最大的变化是许多人将不得不在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明年3月开始,哪些人需要安置,哪些人不需要?
大多数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个人免于定居。
大多数个人每月都已经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年底后要结算?
|国家税务总局1992-018年9月颁布的新税法与原税法相比,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居民个人需要结合税收变化来计算年度综合收入,并建立年度个人纳税结算制度。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石说,在以前的分类所得税制度下,所有收入都是按月或按月支付的,不需要最终结算。然而,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采用了一种整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综合税制需要综合四种收入才能每年纳税,所以最终的税额只能在最终结算后才能确定。例如,长沙郑爽在一家月薪3800元的公司工作。他只在一个单位挣工资,但没有其他收入。他平时甚至不能预扣个人所得税,或者每月预扣和预付的税款之和正好等于每年应付的税款。因此,这些个人不需要在明年进行最终结算。
最近,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结算申报负担,国务院决定对综合收入每年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补税额较低的纳税人,两年内免除结算义务。
这意味着,在未来两年内,如果个人收取和计算不超过120,000元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作者作品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年收入,他们就没有义务与税务局结算。上海市
199金融法律研究所研究员聂写道,虽然现有的技术条件可以帮助大多数纳税人自动完成最终结算,但对于个人纳税人集中的城市来说,审计任务是惊人的。考虑到会有一定比例的人反对征收,基层税务局可能会不知所措。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李教授说,为了减少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不超过12万元的综合收益不需要结算。为了减少个人预扣税和最终结算税之间的差额,今年工资和薪金采用了累计扣除法。这种计税方法相当于前几个月个人收入的每月结算。最大的好处是,对于收入来源仅是工资和薪金的个人,预扣和预付税款基本上等于最终结算税款然而,对于收入来源更多、收入不平衡的个人来说,他们可能面临结算和支付退税或补税的情况。1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综合收入,综合收入减去专项扣除额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由于没有每日合并预扣税和预付款的机制,因此很难使预扣税与最终结算一致,最终结算需要最终结算。
2是个人劳务报酬、作者作品报酬和版税收入中的一项或多项,四项综合收入减去专项扣除后的年收入余额超过6万元。由于纳税人的综合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很难使预扣税与要求最终结算的最终结算一致。
3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和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4是纳税人申请退税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年度预缴税金高于应纳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如何计算
综合所得税年度决算?
199税的结算直接关系到人民的钱包,因此备受关注。对于绝大多数只有工资和薪金的“打工仔”来说,前一年的预扣税和预缴税基本上与最终的结算税相同。对于收入来源较多的个人,如果最终结算金额少于预扣金额,则需要申请退税,否则需要补税那么,应如何计算综合所得税的年度最终结算?
年度综合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专项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率-年度快速扣除
综合收入=工资收入(服务报酬提成)*80%报酬收入*80%*70%
年补缴或退还=年应纳税所得额-年综合收入已申报预缴税金
值得注意的是,结算时的四种综合收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作者作品报酬和版税)有不同的对应收入和口径。其中,工资收入为不扣除任何费用的总收入,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为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的20%。除了扣除20%的费用外,个人服务报酬、作者报酬和版税收入也有一个特点。经过计算,70%的收入将被计算出来,即70%将作为最终收入。
此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无论个人的实际工作时间是否为12个月,都应当按照6万元进行基本扣除
纳税人在年度计算综合收入的情况下,纳税人无论是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都需要维持基本生活费用,因此因未工作一个月且未取得工资薪金收入而中断基本扣除费用的扣除是不合适的。
潇湘晨报记者陈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