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辩护制度在刑事司法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难以避免的是,当前的刑事辩护面临着立法不完善、立法不健全、律师执业风险压力大等诸多困难。如何正确看待律师面临的执业困难,并从细节上寻求解决实际困难的方法,在当前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刑事和辩护律师的话题,因为刑事和辩护律师的权利以及律师和其他商业类型公民的权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更重要的是关于人权、关系中的公平和正义以及法治进步的问题。

1。从几个典型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刑事和辩护律师面临的执业困难。

最近见证了几个典型事件,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窥见刑事和辩护律师面临的各种执业困难。

是第一位卷入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的刑事案件的律师。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出现了许多案例,其中大部分都与“常规贷款”有关。有些案件影响很大,指控的事实和性质过于勉强,引起了全国律师的关注和焦虑。

第二件事是广东省高级法院的一起死刑案件在二审听证会上,主审法官训斥了律师,并要求他多说话,少说话。如果他不会说话,那他就不称职。法官对待律师的这种居高临下和危言耸听的态度不仅出现在刑事审判中,也出现在民事行政审判中。

法官和律师作为具有统一法律知识背景、思维方式和共同法律语言的法律职业群体,社会地位完全平等,应当相互尊重。为什么高等法院的法官在公开听证会上这样对待律师?这是一个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与律师团结一致的问题。

在安徽做的第三件事是律师向委托人(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属)告知了他在执业过程中的必要信息,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强烈反应。律师通过行使律师的辩护权来代表案件,并在当事人自我辩护的基础上提供专业支持和协助。如果案件无法沟通,如何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客户如何有效地协助律师为客户辩护?然而,在现行制度下,律师不得将他们在庭审前了解到的档案或信息告知当事人的亲属,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处理?

三起事件近日集中爆发,各有不同性质。它们涉及到律师的实体辩护权、律师执业风险等诸多问题。它们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其中,律师参与犯罪一般发生在民事法律服务中,这是民事律师的执业风险。安徽事件发生在刑事辩护过程中,是刑事律师执业的一个风险。广东省高级法院的法官问题主要体现在对律师实体辩护权的保护上。这实际上反映了刑事辩护律师有时甚至不能获得正式的权利,甚至不敢谈论实质性的保护,即他们不能真正实现证人出庭、排除非法证据、采纳正确的辩护观点等。这更有实际意义。

2、刑事辩护“破局”和“出路”

律师开展刑事辩护,通过个案,促进国家法治进步时代的发展将刑事和辩护律师推到了法律舞台的前沿。那么,在现有的环境下,刑事和辩护律师如何寻求“破局”和“出路”?

首先,律师必须相信,虽然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刑事辩护律师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和情感,把刑事辩护工作作为一种职业,以斗争为风帆书写法律生活。从悠久的历史来看,没有人能阻止法律进步的趋势。自1979年恢复刑事辩护制度以来,律师的权利随着公民权利的增长而不断提高,因为辩护最初仅限于审判阶段。尽管近年来,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风险有所增加,特别是从职务犯罪案件到反犯罪、反邪恶案件。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在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发展进步的背景下,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法律权利保护制度。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已经上升到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大多数普通的刑事案件中,尤其是经济犯罪,律师的专业作用得到充分体现。最近,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文件,以指导规范和纠正一些错误的想法,在特别打击犯罪和邪恶。

第二,刑事辩护律师形势的变化要求大家齐心协力,坚持和打击个别案件,在工作方法上更加注重艺术和策略。包括法律专家和学者在内的所有刑事被告人都应重点实施现有的辩护制度。事实上,刑事辩护律师有许多现有的权利,但如何真正充分地实现这些权利,需要每个人在不同的场合提出申诉,每个人都需要在个案中勇敢地坚持并发出自己的专业声音。

例如,律师受委托后,通过与办案机关沟通和查阅档案了解情况。然而,如果当事人的家庭成员过于保密,无法判断案件的可能方向,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不满。家人会觉得我连最基本的知情权都没有得到保障。为什么要相信你?因此,律师既要适当告知,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如灵活运用取证权,从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开始,向家属询问情况,寻找辩护线索和证据,在此过程中,家属可以了解基本情况。但是,在取证过程中,要注意信息的界限,特别是不要违反规定将材料交给委托人,还要郑重提醒委托人,作为非专业人员,他不知道如何取证,不能随意接触和干扰证人。这是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技巧和工作艺术,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法,既保护自己,也保护委托人。做点什么,做点什么

总之,每个法人都是走出困境的领导者和实施者,每个人都可以在身体上发挥作用。这就要求每个人在日常的实践过程中,通过各种平台渠道发出法治的声音,坚持法治的立场。

3、刑事辩护律师必须遵循专业发展路线

刑事辩护律师遵循专业发展路线是根本举措和长远战略专业化意味着更专业、更高效、更有利于控制风险。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是律师专业化的基础,因为律师是一个以专业为食的行业。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必须不断学习和系统化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增强自己的信心和勇气。

例如,在高等法院法官斥责前面提到的律师的情况下,律师可以申请法官在法庭上回避。想象一下你想引用哪个法律条款?律师在法庭上,法庭可能没有通信信号,不允许律师在现场进行网上搜索。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

事实上,你不必记住哪一条或哪一条是法律规定的,但你必须对实践中关于律师权利保护的一般法律规定和各种律师权利保护权利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能在法庭上表达出来。律师可以在法庭上对法官不卑不亢,你简化和缩短辩护律师的发言时间,是变相剥夺辩护权,是审判的“过场”,所以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有关规定,根据最高法关于解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最高法关于保护律师辩护权文件的规定,这是不公平的,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所以提出回避申请。当律师当场提出这一请求时,无论法官是否拒绝,法庭都将不得不延期。然后,我们将观察他的态度是否会有良性的变化,我们可以根据情况再次申请复议,以便法官可以再次休庭并请示,以便依法争取权益保护和职业尊重。

的专业化是所有权利保护的基石。只有当律师抗议并提议法官回避,并知道充分的法律依据时,他们才能在现场充分展示自己的专业水准,法官才能真正尊重你,保护你的权益另一个例子是律师的会见权受到了侵犯。与看守所或者办案机关的领导当场谈话时,可以立即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如果问题不能当场解决,可以立即向上级机关、检察机关和法律协会维权部门投诉。他们都有责任解决和回答。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包括保障律师获取证据的权利,律师也可以在调查阶段正当地获取证据等。当然,在这一阶段,刑事辩护律师应尽量少获取口头证据,多获取客观证据,将行使权利与降低执业风险结合起来。此外,律师在排除非法证据、审判过程中对各种具体权利的掌握,以及刑法中的实质性罪名和理论,是我们坚持行使权利的基础。

综上所述,所有这些都要求刑事和辩护律师非常熟悉经常损害其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将其与实质性辩护权是否得到保障联系起来。这也是对执业律师专业水平的考验。律师只有很好地把握犯罪与非犯罪所涉及的相关刑法问题以及执法中遇到的程序性问题,才有信心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作者:赵云衡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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