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各县区恢复工作,恢复生产,工贸企业700多名,返乡职工6万多人

本报临沂2月15日电(记者王翘)为做好临沂市工矿商贸企业恢复生产工作,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加强了工作部署,加强了分类指导,加强了监管和调度,确保了工矿商贸企业恢复生产的安全稳定。据统计,截至2月13日,临沂市各县区已有715家工贸企业、4家非煤矿山企业和60923名职工重返工作岗位。没有确认或怀疑的雇员病例。

工贸企业

2年1月14日,临沂市应急管理局的四级研究员邱志良带领一个小组,对沂南县非煤矿山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进行了现场监督。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省、市有关恢复生产和复工文件的规定,要求工业、贸易和非煤矿山企业结合自身工业企业制定合理可行的复工和复工计划。恢复生产和复工前,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和检测,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所有车间、场所、环节和岗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扎实推进非煤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防疫和安全生产双重责任,确保防疫到位、安全管理到位,确保不安全不生产

结合本地区工矿商贸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指导不同县区进行检查验收岚山、河东、沂水、莒南、兰陵、蒙阴等县区实行跟踪服务模式。县工商局负责防疫条件的检查和验收。县应急管理局和乡镇街道安全办公室跟踪并提供安全检查服务。他们监督企业实施培训、维护和安全调查措施,以确保重返工作岗位的安全。平邑县和沂南县实行了部门分工,县指挥部按行业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矿山恢复验收,县劳动局负责工业贸易恢复验收。罗庄、郯城、费县、临沭县、高新区等县区采用联合验收模式。有关部门对项目提出基本要求,工商、环保、应急等部门共同审查和接受。

2月9日以来,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部对全市各县区工矿商贸企业恢复工作进行了日常调度,督促县应急管理局落实工矿商贸企业恢复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督促工矿商贸企业恢复工作有六项安全措施,即: 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员工培训是否到位,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特殊操作制度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到位,复工备案是否到位2月14日,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邱志良带领另一支队伍,对沂南县非煤矿山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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