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商场购买的制服可以作为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吗?

[涉税问题]

上个月,我公司从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批服装,供员工穿着,单价约2000元。

请问:

可以作为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吗?

专家回复:

可计入劳动保护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劳动保护费


涉税提醒:

(1)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费用,包括购买工作服、手套、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应根据发票和付款文件在税前扣除

(2)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向在企业工作或受雇的员工提供或配备用品;

(2)物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

(3)的数量能满足工作需要。

(4)发生在实物上

(3)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企业统一生产和要求员工工作时发生的工作服费用属于劳动保护用品,统一采购也属于统一生产。

(4)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范围和标准发给职工的劳动保护性服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以劳动保险名义发放给员工的现金、生活必需品和非防护用品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均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参考]

(1)《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允许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劳动保护支出。”“

(2)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条例》(1996年[第138号),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避免或减少意外伤害或职业危害而配备的防护用品

(3)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统一生产并要求职工在工作时着装所发生的工服费用税前扣除,作为企业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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